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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案緝兇之破疑 第九十一章 張二毛精神病案中案(十三)

市局詢問室監控室

有了黃子軒的口供為我們的調查提供了明確方向,在外勤組的努力下,各方面情報流水一樣彙報到霍達這裡。

“我查了一下。彭軍是上個月被他的後媽唐麗送進精神病科的,當時收治彭軍的正是王子凌,後來王子凌成了彭軍的主治醫師。”朱培培說。

“根據走訪調查,彭軍的父親死後,彭軍因繼承而名下擁有大量財產。另外,王子凌在彭軍入院後,經常出沒唐麗的小區,經常一呆就是一晚上。孤男寡女的……哼,兩人關係非同一般。”李傳寶說。

“根據現有的種種跡象推斷,應該是王子凌和唐麗合謀,將彭軍送進了精神病科,其目的是讓彭軍變成真的‘精神病’,這樣唐麗就能以監護人的身份取得財產控制權。”

“如果彭軍一直是精神病,那麼唐麗就能一直控制著財產!”李傳寶分析道。

“王子凌這個幹法,我怎麼覺得很像那個著名的人判決人家兩口子離婚,財產全歸了女方,這邊判決下來了,那邊立馬和人家女方結婚!”李傳寶搖頭嘆息道。

“王子凌這是違法犯罪!和你說的那個事情是兩碼事好不好?指不定那個著名的人和那個女方人家是真愛呢!”朱培培明顯是愛情至上主義,非常不滿意李傳寶的說法。

“分析的好,但是王子凌這個死活不開口,這可咋整呢?”霍達喜歡這樣出難題考驗部下。

“不開口?哼,王子凌這樣的人……”雖然王子凌名聲在外,但是我對王子凌的做法非常反感,一種熱血的衝動在我胸中激『蕩』。

“囚徒困境!我不僅要讓王子凌說,還要他求著我們說!”我說。

“啥困境?把王子凌關起來嗎?”李傳寶是特種兵轉業,對刑偵的具體做法已經瞭如指掌,但是對一些專業術語還是不明所以。

“囚徒困境是博弈論中非零和博弈的代表『性』的例子,反映個人最佳選擇並非團體最佳選擇,也就是納什均衡僅落在非合作點上的博弈模型。”我解釋道,但看李傳寶一臉懵圈的表情,我知道我白說了。

天天運用這個理論出神入化的李傳寶,居然不知道這麼典型的理論,狠狠地給他一個大白眼。

“兩個共謀犯罪的人被關入監獄,不能互相溝通情況。如果兩個人都不揭對方,則由於證據不確定,每個人都坐牢一年;”我向李傳寶解釋。

“若一人揭,而另一人沉默,則揭者因為立功而立即獲釋,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獄十年;”

“若互相揭,則因證據確實,二者都判刑八年。”

“由於囚徒無法信任對方,因此傾向於互相揭,而不是同守沉默。”我用案例解釋。

“我明白了。現在我們手頭上已經有了黃子軒的口供,取得彭軍的口供,我相信也沒有問題……”

“我們現在需要的是唐麗和王子凌的口供,我們只要讓唐麗和王子凌知道,包括彭軍和黃子軒在內的他們四個人全部控制在我們手裡,那麼……”,李傳寶果然是實踐出真知,一點就透。

“就這樣安排下去。”霍達笑眯眯的說“要做出不經意的樣子,但要讓他們明確知道四個人全部在我們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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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會議室

霍達已經將相關情報彙報給了邵鵬局長,這件案子不僅關係到52o兇殺案主犯何夢達是否要負刑責的問題,還牽扯到一系列其他問題。為此,邵鵬局長高度重視,親自參加案情彙報會。

主審王子凌的李傳寶被邵鵬局長點名作為主彙報人,這讓李傳寶興奮的滿面紅光。

“要說這個彭軍,先要說他有個有錢的老爸彭傳中。這個彭傳中是幹小煤窯生意的,家底很厚。可是啊,上天總是公平,彭傳中有錢,但是命卻不是很好。”李傳寶繪聲繪『色』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