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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案緝兇之破疑 第二百六十九章 真兇自首案(五)

市局刑偵大隊長辦公室

我細細地讀著吳騰山的信。信寫的很詳細,一切都彷彿生在眼前一樣。

“我拼命幹著王大妮,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門外傳來敲門聲,王二妮不耐煩地聲音傳過來‘你們好了沒有,還要不要人睡覺了!’”

“我很生氣,光著身子開門。在王二妮驚訝的眼神的中,我將王二妮拖進了房間。我很生氣!睡覺,這時候還睡鳥的覺!”

“在王二妮的掙扎裡,我強行上了王二妮。她的姐姐就躺在我們身邊,一邊吃梨子,一邊無所謂地看著我上了她的妹妹……”吳騰山的信中寫道。

“兩姐妹的這幅做派,讓我覺得我很不值——我苦戀多年的物件居然是這種人——我還在這哼哈哼哈的幹什麼?”

“我『射』了,惡作劇地分別『射』在王二妮和她姐姐的身體裡。完事以後,我決定以後再也不來了。”

“王大妮冷冷地看著我,手裡拎著我的內褲,說‘你知道我們的事情,但是你現在強jian了我和我的妹妹。強jian罪,你知道嗎?要判很多年的。’說完王大妮揚揚我的內褲,說‘這就是證據。’”

“我驚呆了,我害怕坐牢。我指著桌子上的錢,說‘錢給你了,就不是強jian了……’,但王大妮說‘你還想要錢?哼,這錢必須留下!這是我們的錢!還有,你的內褲我留下了……”

“哼哼,敢威脅老孃,告訴你,以後什麼時候我想告你,我就去告你!以後把你的臭嘴巴給老孃閉緊點!小鳥玩意,還學別人玩女人?哼,你滾吧。’”王大妮說。

“聽了王大妮的話,我留下放在桌子上的錢,落荒而逃。”

信的其他部分都是與案件不相關的內容,我自動忽略了。

讀完信,我第一個念頭就是為什麼在卷宗裡沒有看到吳騰山關於當年事情的辯解?

如果這封信的內容屬實,那麼吳騰山應當辯解才是,就算被誤認為是強jian罪,也總比是殺人罪強吧?

是卷宗故意遺漏還是其他緣故?我深深地思索著,門外傳來霍達特有的腳步聲。

“看完了?”霍達隨口問。

“看完了。我……”我剛準備彙報我閱卷後的想法,卻見到霍達衝我擺擺手。

霍達在一張紙片上飛快的寫著,等寫好遞給我,我才現這是一個通訊錄。霍達在這份通訊錄的最上面加寫了一個地址。

“上面那個是邵鵬局長家的地址。前一段時間,邵鵬局長休假了,你有問題可以去問他。”

“下面的名單上是當年參辦案件的民警姓名、現在的單位還有電話,有需要的話,你自己安排。”霍達說。

辦事關自己局長的案子!這麼難辦的案子就這樣徹底甩手給我了?!霍達,你這人這麼不地道?!

“這個案子為什麼是我?”我有些生氣地問。

“本來,邵鵬局長是準備交給程教授的,但由於程教授已經退休,朱雲良政委不同意,後來在我的再三建議下,朱雲良政委才同意讓你來查這個案子。”霍達說。

“我說的是,為什麼是我?”我盯著霍達,充滿怨氣地追問。

想把我當冤大頭嗎?起碼婉轉一點,像這樣直接了當地讓我去送死,霍達你們就能幹出來?

“你不是不想幹警察了嗎?”霍達直視我的眼睛,面不紅心不虛、理直氣壯地說。

“你……”看著霍達厚臉皮的模樣,我知道再問也問不出來什麼了。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算了。人家臉面都不要了,這件事情還有什麼可商量的!

我轉問霍達道“市交警支隊,你有認識的人嗎?”

我存了一個小心思你霍達把我當槍使,換成我的事情,你怎麼也要上點心吧?要不然,我還真“罷個工”給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