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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案緝兇之破疑 第二百七十四章 真兇自首案(十)

江淮市大禹農莊

霍達出面,程教授邀請,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李夢然欣然應邀。

程教授先和李夢然進了包間,簡短的談話後,程教授出來讓我進去和李夢然談。

“我想知道朱雲壽交通事故的全部細節。”我緊盯著李夢然的眼睛,說“全部,事無鉅細。”

“這是一起交通肇事事故,但是這裡面卻是有很多值得懷疑猜測的地方。”李夢然沒有含糊,乾脆利落地回答我。

雖然不知道程教授對他說了什麼,但是看李夢然的態度,顯然程教授的話很管用。

“比如神秘消失的手機,再比如偵查方向,連我都知道風景區的攝像頭補償量有問題,更不要說領導了,但是我們現在調查的方向……嗯,尋找一輛白『色』的肇事車輛,很可能是方向『性』錯誤。”李夢然說。

“你既然有所懷疑,為什麼交警支隊不啟動調查?”我問。

“我說的也只是可能『性』證據啊。從始至終沒有一項證據能夠充分說明這裡面有問題,反倒是有充足的證據說明這是一起交通意外。”

“這種情況下,你說交警部門怎麼啟動調查?”李夢然反問我。

我皺起眉頭,非常不解的問“充足的證據說明這是一起交通意外?什麼證據?”

“事故鑑定結論!”李夢然快回答。

“我們交警支隊接到報案,趕到現場的時候,一切都已經做完了。”

“現場輪胎痕跡可以輕易推斷出,朱雲壽的車子是被別的車子撞下山崖的,但是否是刻意撞下山崖,這個不是現場能搞清楚的,這需要進一步做痕跡鑑定,比如車輛行駛軌跡、輪胎痕跡、撞擊點分析等等……”

“本次事故的鑑定結論是交通鑑定所所長李大海親自做的。交通鑑定所的鑑定結論是司法鑑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如果他們的鑑定結論是交通意外……”

隨後,李夢然遞給我一份鑑定結論的影印件。果不其然,鑑定結論上赫然寫著交通意外事故。

“如果有些微的證據證實這不是交通事故,我們交警部門可以馬上向你們刑偵部門移交案件,但是現在根本找不到這樣的證據……”

李夢然停頓一下,反問道“就目前這個局面來說,即使我們移交,你們刑偵部門也會因為沒證據而拒絕接受這個案件吧?”

李夢然說的是實情,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不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該案件不可能移送刑偵部門進行刑事調查。也就是說,是否是交通肇事的判斷對案件的定『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點其他線索都沒有?”我不死心地問。

“按照交通肇事,能有什麼線索呢?即便有線索也早就各種方式消失了吧!”李夢然說。

李夢然略微猶豫一下,聲音柔和而低沉地說“霍達和我是好朋友,你今天說的事情,他之前和我說過……”

“我找了我一個朋友,嗯,我那個朋友是專門做車輛碰撞鑑定。我給他看了現場以及勘驗資料……”

“我的朋友告訴我,根據輪胎痕跡和碰撞點位,撞車的應該是灰『色』路虎車。”

“根據監控錄影中的畫面,撞車的人在本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似乎臨機處斷錯誤,刻意打了一個方向……”李夢然壓低聲音說。

“不過,我朋友的鑑定公司畢竟是私人『性』質的——我也不敢說,交通鑑定所的結論和我朋友的結論,哪個更準確,哪個更專業。”李夢然說完,站起來。

“晚飯我就不吃了。如果有新的進展訊息,你相信我,我會第一時間告訴你。”說完,李夢然如同避開瘟神一樣,快離開包間。

果然有問題。

我呆坐在椅子上,越覺得這個案子難辦,竟然讓我有一種無從下手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