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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飆:開局獵殺,從年夜飯開始 第175章 被拋棄的棄子

高啟強認罪了。

他是一個聰明人,知道在什麼場合下最大化維護自己的利益。

在相關人被抓後,他已經無路可走。

就算他死不認罪,證據確鑿,也會被法院判定有罪。

與其這樣,還不如主動認罪,起碼爭取個無期後,將來有機會懇求陳鋒,說不定有機會把無期改成有期。

隨後就是結案,轉移給檢察院。

由於本案影響惡劣,建工集團副總惡意商業競爭,故意謀殺專案工人,檢察院優先提起訴訟。

法院也很快受理,以儘快平息京海市商界的潮汐波浪。

接下來幾天時間,陳鋒不是前往法院,接受檢察長的詢問,就是在青華區準備警局招聘的事。

陳泰依舊穩如老狗,只是讓建工集團的法律顧問幫助高啟強申辯。

好歹是養子,做做樣子是必須的。

至於救人,想都別想。

按照他的說法,就是不能嚇到他的朋友。

要不是沒有死亡,陳泰未必會派出自己的法律顧問。

“陳局,我今天去高啟蘭家,現她家坐著一大堆人,都是受害人的家屬。”

林沐站在陳鋒辦公桌前說道“那些人都是去要錢的,但我看高啟蘭似乎沒有錢了,連家裡的茶几衣櫃都被人搬走,只剩下廚房的東西還在。”

陳鋒神色惱火起來。

華國與美麗奸不同,受害人家屬可以上門要賠償,不像美麗奸,你敢強行上門,他就敢開槍射擊,而且還是無罪。

只有法院才有資格把美麗奸人的財產分配給受害者。

“我明白了,我來處理這件事。”

林沐捏著小拳頭,問道“陳局,要動身去高啟蘭家嗎?”

“去他們家幹嘛?”

陳鋒指點道“解題要直接找準關鍵,就算我們過去勸說他們離開,第二天他們還是會上門。”

“小蘭既然沒錢,那肯定是真沒錢,我去找有錢的。”

林沐小聲道“可是陳局,這是英雄救美的好機會啊。”

“胡說八道,你少看點武俠小說,整天在想什麼?”陳鋒沒好氣道“多看點有用的東西。”

“有啊,有啊。”

林沐狂點頭,說道“我最近在看陳局寫的《鬼吹燈》和《盜墓筆記》。”

陳鋒無言以對,只得吐出一個詞。

“出去!”

林沐笑嘻嘻離開,還不忘說句“只許局長點燈,不許下屬摸魚”。

陳鋒很快打了幾個電話,把高啟蘭的大麻煩處理掉。

陳金對處理討債這種事很熟練。

一天後。

從七俠鎮花千骨拍攝地探班孟鈺回來,就看到穿著一身黑色長裙的高啟蘭站在門口徘徊。

“來之前,怎麼不給我打電話?”

陳鋒走過去開啟門,把她迎進去。

開啟茶壺,拿出一份茶葉,熟練地泡起來。

“陳鋒,謝謝你,幫我大哥申請自。”

自一般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是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稱之為一般自。

這是最常見、也最廣為人知的方式。

二是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論,稱之為特別自或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