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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執教皇馬開始 第159章 這種合同讓我怎麼籤

高深還清楚地記得,初中讀書的時候,有一位女同學在作文裡寫道“人與人之間,就是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

班主任語文老師在看到這篇作文時,大吃一驚,覺得這位女同學把世情看得太透了,不好。

那還是九十年代末。

高深當時並不認同這句話,甚至,他跟絕大多數的同學一樣,都覺得這種思維很可怕。

但後來,離開了學校,走上了社會,他開始現,其實,那位女同學是對的。

到了現在,他更是現,全世界都一樣。

中國是人情社會,歐美國家是社交網路,其實本質上是一個東西。

就好像塞科能當尤文圖斯的體育總監一樣。

說利用與被利用,字面上不大好聽,應該叫做利益交換。

在職場上,所謂的人脈,其實就是利益交換,這才是職場上最牢固的關係。

……

德勞倫蒂斯就像是一個把精打細算四個字刻在腦門上的商人。

這並不是說他摳門,相反的,他會花錢,也捨得花錢,但他注重收益。

包括這次如此誠意地聘請高深去那不勒斯執教,其實說穿了,就是因為高深現在火,是炙手可熱的雙冠王主教練,是薩基和巴爾達諾等人都推崇備至的年輕少帥,他的足球理念很先進,歐冠賽場上連續擊敗ac米蘭和尤文圖斯就是最好的證明。

但與此同時,德勞倫蒂斯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來交換。

雖說才第三次見面,高深覺得,德勞倫蒂斯跟馬丁不是同一種人,他看起來很粗豪,但實際上他心裡的盤算很精明,他永遠知道自己要什麼,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他懂。

跟這樣的人合作,或許長久不了,但至少不用擔心他會拖你後腿。

當然,也別指望這種人對你有什麼感情,一旦你拖他後腿,他立馬就把你給炒了。

這就是一種很現實的,但其實又可以很牢固的合作關係。

從德勞倫蒂斯的開出的一則條款裡,高深就能夠體會到這位那不勒斯大佬對球隊的定位。

他希望高深的薪酬待遇能加入懲罰機制。

啥意思呢?

現在主教練的薪酬大部分都是年薪加獎金,根據合同,這兩者都可以根據成績來浮動。

但那不勒斯的這位大佬偏偏不走尋常路,他還想要再增加一條。

那就是罰款。

不針對成績,但針對轉會引援。

按照德勞倫蒂斯的意思,他可以給高深轉會權,但他會每個賽季對高深引進來的球員進行身價評估,如果沒踢出身價的話,球員身價和轉會價的差值達到一定程度後,他要對高深進行罰款,以彌補俱樂部的損失。

至於球員的身價的評估,現在的歐洲足壇,已經有很多機構專門從事對球員的身價評估,但大多數都是付費服務,而且也都比較嚴謹,基本上出入不大。

當然,這是身價評估,跟轉會價不是一回事,後者純粹看市場供需和球員合同。

德勞倫蒂斯的邏輯就是,他願意按照高深所說的,在球隊身上投入資金去運作轉會,也願意給高深轉會權,但他要求看到產出,所以他希望高深買進來的球員能夠升值。

想要球員升值,那球隊的成績就要好,球員的表現就要出色,高深在選人用人的時候就要精打細算,慎之又慎。

所有人都知道,歐洲足壇轉會其實風險是很大的,德勞倫蒂斯要過渡一部分轉會權給高深,那他自然就要加以限制,現在他就很天才地用罰款來限制住高深。

想避免罰款?

可以,球員身價要漲。

球員身價漲,球隊成績好,球員表現出色,賣掉也能賺翻,同時又能夠限制住高深的轉會權,不至於失控。

另一方面,高深想要的球員,具體的談判和運作,還是要由馬裡諾去負責。

德勞倫蒂斯就是透過這種機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