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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與魔法:我的魔晶能提現 第489章 調查的難度和影響

梁晶晶見到原本感情很好的兩人,變成現在這樣,只能是長嘆了口氣,

隨即目光肅穆的看向了那十個犯錯嚴重的人

“看到了吧?坦白從寬,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倖心理!犯了錯的人逃不掉的!

別忘了,你們的合約中,有相關損失賠償協議!

走流程雖然會花費很多錢,消耗很長時間,

可一旦水落石出,過錯方真的在你們,賠償都將攤在你們頭上,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聽了梁晶晶的話,十人表情不一,有人面不改色,有人低下了頭,有人臉色陰晴不定。

但卻統一的沒人開口表態,再也沒有了剛才的能說會道,裝起了鴕鳥。

前文說過,以如今藍星的各種手段,沒有任何犯罪是天衣無縫無法追查到底的。

網上也更加不是法外之地。

別說小小的網路聯合商業犯罪,就算是各種水軍引導輿論,影響社會,只要相關機關下決心給你查,都能把背後每個人都查個水落石出。

在藍星,要是輿論的負面影響若是太大,你就是轉一條,點個贊,都得進去喝個茶,或者交點喝茶費。

前提是,有這個必要。

這個‘必要’二字很關鍵。

現實就是,好多事情都是沒必要如此大動干戈的。

多的不說,單單就事論事,以眼前創魔這款遊戲中的每一樁小額詐騙案來說,其實就很麻煩。

凌冰想要調查,一來,需要被調查者本人,授予調查相關隱私調查許可權,只有這樣,相關執法機關,才能調查被調查者的所有相關隱私資訊。

或者的話就需要有一定的證據,能證明對方的確存在犯罪嫌疑,才能由相關執法機關,開出相關的隱私調查令。

性質就相當於程淼前世世界的搜查令一樣。

畢竟公民的個人隱私權還是要保證的。

沒有獲得執法權之前,就算是執法機構,也無法擅自調查。

獲得調查許可權之後,二來,則是立案的問題了。

創魔新出來,相關涉及到創魔的相關法律還沒有完善,只能按照大致的網路安全法執行。

按照藍星的相關法律,涉案金額沒有達到三千,是無法立案的。

如若案件需要涉及到天穹智腦的話,涉案金額的要求更高,需要達到三萬聯盟幣以上才行。

畢竟全球那麼多人,天穹要管的事情那麼多,什麼雞皮蒜毛的事情都管,就算是智腦,算力也很難頂。

而且智腦執行,也是有裝置損耗的,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值不值得是個很重要的問題。

三來的話,就是案件的調查時間問題,以及劃不划算的問題了。

就算獲得了調查權,並且涉案金額達標,案件想要徹底完成,也需要一個排隊等候的時間。

畢竟每天藍星需要用到智腦的事情那麼多,總有個先後順序來進行。

理論上是按照立案的時間順序來,一些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巨大的案件的話,那就開啟特殊通道,特事特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