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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孽 第25章 替他們還債

那女人聽王建剛這麼說,也愣了愣,扭頭問他道:“王老闆,原來不是您告訴何奶奶婭婭病了兩年的?”

“哪能呢,我這也是第二次見到何奶奶,昨天就覺得何奶奶肯定是個高人了,這不今天早上聽街坊們說起,就趕緊打電話讓你們過來了。”王建剛回答道。

女人聽王建剛這麼說,一把抓住太奶奶的胳膊道:“何奶奶,求您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要什麼報酬您只管說,砸鍋賣鐵我也願意出,我老公有什麼對不住您的地方還請您大人不記小人過,他就那個臭脾氣,回頭我一定讓她給您道歉!”

“老太婆我若是真跟他計較,就不會讓你抱著孩子進屋了。”

太奶奶擺了擺手道:“報酬的事咱們先不談,回頭孩子好了,你們隨便意思意思就可以了,只是一定要聽我的,否則我可不敢保證這孩子還能挺多久。”

“一定聽您的,一定聽!”

女人說著便激動得膝蓋一彎,就要對著太奶奶跪下,“只要您能治好婭婭,不管什麼條件我都答應。”

“好了!”

太奶奶雙手抓住女人的胳膊,沒讓她跪下去,開口接著道:“孩子還小,當然不會得罪什麼人,得罪了人的是你們夫妻倆,孩子是在替你們還債呢。

給你和你老公的情況都說說吧,不要有一點兒隱瞞,就從你們認識和這個孩子出生說起。”

女人愣了愣,望著太奶奶開口道:“我們結婚前的事兒都要說嗎?”

太奶奶沒說話,只是望著女人的眼睛點了點頭。

女人的臉微微紅了紅,嘴唇動了動,沒說話,只是下意識回頭望了王建剛一眼。

“我出去勸勸李經理,他估計還彆扭著呢,何奶奶,你們先聊著!我順便再幫您老看著店子,萬一有人買東西我再喊您。”

王建剛倒是精明,見女人慾言又止有些顧忌他的樣子,連忙開口走了出去,還輕輕給我們家大門給帶上了。

女人叫明潔,今年才二十五歲,比她老公李求明整整小了十一歲。

李求明看著年輕,其實已經有三十六歲了。

他們夫妻倆都是雲山縣的人。

認識李求明的時候,明潔不過才十九歲,剛剛中專畢業,被分配到縣交通局上班。

那個時候雲山縣有個叫大西門的舞廳,每天到了晚上,縣裡的小青年們都會成群結隊的約著一起去大西門舞廳跳舞。

是當時雲山縣最時髦的活動了。

明潔長髮披肩,一副溫柔嫻靜的樣子,總是一進舞廳就會成為很多人關注的物件。

包括李求明。

李求明身高一米八二,雖然長得不算特別帥氣,卻由於從唸書時起就喜歡跟人打架鬥狠,在雲山縣是個出了名的老油子。

底下還總跟著一幫小弟,又學當時的香港電影《古惑仔》裡的山雞哥,留了個板寸頭,還在手臂上紋了一條青龍。

比起剛畢業的小青年來,李求明年紀並不輕,但瘦長的體型,不太帥卻有稜有角的五官,裝起酷來比誰都有那範兒。

可偏偏溫柔嫻靜的明潔還就挺喜歡李求明身上的那股痞氣和匪氣。

不管誰請明潔跳舞明潔都不肯答應,唯獨李求明請得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