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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始記 魔法始記 第177節

第212章 終至

最終,王子寶藏的線索也只是稍微打動了勒斯那麼一下下。但也成功保下了這支冒險小隊的命。

老實說,他現在並不缺錢,對那些陪葬品沒什麼興趣。再者,尼羅茲倉促間死在了鹽鹼沼澤,身邊只有一支探險隊,能有什麼值錢的東西。

之所以留下了這幾個坑了他們的人,主要還是對他們出身琴康的身份感興趣。

夜晚,露宿營地中。勒斯坐在小凳子上,手裡拿著一個銀製茶杯,克里斯蒂娜剛泡好的紅茶正冒著徐徐霧氣。

在他另一隻手中,正把玩著一件挺稀奇的玩意兒。大概巴掌大小,通體黑色,一支鋼管連線著木質握柄,而在握柄的斜上方,赫然存在五個孔洞的圓形轉輪。

這是在白天勒斯決定俘虜這支冒險小隊後,在沒收武器裝備時,從他們隊長身上搜出來的東西。

達利他們將這東西當做什麼工藝收藏品交給了自家老闆,可當勒斯看到它的第一眼,自然也就認出,這特麼不就是轉輪手槍嘛。

“手裡拿的什麼?擺弄一下午了。”杜康走過來問道。勒斯笑了笑,將手裡的東西扔給他。

“你仔細看看這東西像什麼?”杜康聞言也細瞧了兩眼,恍然道:“好像是之前軍團給咱們試裝的那種火槍,不過怎麼短了很多?”勒斯摸著手中退下來的子彈,感嘆道:“琴康的技術,自然比咱們王國研究院的更強。”當初他剛來到這個世界不久,就已經發現了類似火繩槍這種前裝藥的熱武器,甚至他還親自用過兩次,來給研究院和軍團提供實戰資料。

效果怎麼說呢,不好不壞。火繩槍的威力在一定距離下是足夠穿透兩三毫米的薄胸甲的,這一點是它最強的地方。

但它的二次裝藥實在是太麻煩了,一個熟練火槍使用計程車兵,也需要半分鐘的時間進行清理槍膛,裝填底火、棉布、火石或者引線等步驟,才能進行二次發射。

但要說這玩意真要大規模列裝,憑藉強大穿透力和數量優勢,像地球西方最早期的排隊槍斃戰術一樣,倒也是一件大殺器。

可這裡不是地球,這是個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當時火繩槍拿到第一軍團的時候,那也是掀起了一陣熱潮的,據說有不少上層指揮官認為這種東西可以替代目前的,由騎士帶領普通士兵衝鋒的戰場作戰模式。

減少對超凡騎士的依賴性,增強普通士兵在戰鬥中的重要性。但經過實際的測試和計算後,發現其中還是存在不小的問題。

首先,從四級騎士開始,超凡騎士的血氣對肉體的加強就非常明顯了。

這個血氣的強度,足矣抵擋住沒有膛線的火繩槍至少十次的攻擊,而以火繩槍的設計精度,要在僅僅一百米且威力下滑嚴重的射程範圍內面對四級騎士連中十槍,所需要的槍支數量就要三十以上。

在軍團安排的一場由二十五名手持火繩槍並經受過射擊訓練計程車兵,對抗一名四級騎士軍官的演習中。

這名四級騎士就憑藉高速的移動,快速突進到排成一列的火繩槍士兵跟前。

而這些士兵的第一輪射擊僅僅命中了七發,全部被騎士凝聚在身體中的血氣擋下,只不過受了些皮外傷。

一輪齊射以後,長達半分到一分鐘的彈藥裝填,簡直就是致命的。而在普通士兵之間的對抗中,火繩槍倒是佔據了很大的優勢,畢竟不俗的傷害和巨大的聲響,對於打擊敵人的戰鬥意志是很有效果的。

如果真的列裝全軍,普通士兵的戰鬥力肯定會有所提高。但這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成本。

這個世界的冶煉和鑄造技術全靠手工,火繩槍對鑄造精度又有一定的要求,這讓它的成本一直下不去,想要大規模裝備,成本太高了。

而且雨天情況下,根本沒辦法使用。這種缺點可不是小事情。畢竟火槍兵是需要犧牲冷兵器戰鬥訓練的時間,去練習槍械的使用和保養。

可一旦因為雨天或者潮溼情況,失去槍械,他們本身的戰鬥力必然比不上全職近戰計程車兵。

最終,軍團還是沒有采用這種價格昂貴,可靠性低的新式武器。畢竟如果三十名士兵持刀一擁而上,都差不多能耗死一名四級騎士了,何必用槍。

現在的大陸上,也就一些底層的黑幫在普通人的火拼中可能會使用一些短管火槍,還是威懾力遠大於實際殺傷力的恐嚇性質。

勒斯也是在那時候認識到,初期的火藥武器因為精度和射速的嚴重缺陷,對這個擁有超凡力量的世界用處不大,最重要的還是要成為騎士。

從那之後,勒斯才開始了瘋狂的訓練,期望自己能透過騎士的力量保護自己。

雖然,最後只是證明了自己根本沒有騎士天賦。但今天從冒險小隊繳獲的這支轉輪手槍,卻讓勒斯深感驚訝。

火藥在這個世界發明的時間不過近百年,也是由歌明蘭帝國時期的帝國研究院所研製出來的。

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火繩槍,勒斯以為已經到頭了。沒想到就連這種可以連續供彈、還帶有膛線和輔助瞄準線的槍械都已經制造出來了。

尤其是他手中將彈頭和發射藥合併的做法,大大加快了槍械的射速。‘這東西可有些了不得……’勒斯心中暗想道。

於是,他將被看押的冒險小隊叫了過來。此時的肯和他的隊員們,正在商量著要不要逃跑的問題。

由於他們用得是琴康小地方的俚語,看守的部落人根本就聽不明白,也沒當回事兒。

“隊長,咱們現在該怎麼辦?”小隊裡負責扛盾牌的大漢問道。

“要不要逃跑?”另一個人說道。

“是啊,雖然現在咱們還沒事兒,但這幫人不知道什麼來歷,我們不跑的話,說不準最後也是被殺掉的命……”

“可怎麼跑啊,我們的武器和物資都被沒收了,沒有這些,在鹽鹼沼澤裡純屬找死。”

“跑之前搶一些帶走吧。”

“說得容易,你沒看這些人的實力嘛?!不是兇悍的部落人就是巫師,話說他們是哪個巫師勢力的吧,領頭的一招就能放倒咱們幾個,手下還有六個巫師。要不米拉你去說說,估計都是從巫師之都出來的,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把我們放了,左右他們也只是損失了幾匹馬而已。”一直在低頭沉思的肯,此時也將目光看向小隊裡沒有發言的女巫師。

“米拉,你覺得怎麼樣?”穿著斗篷的年輕女巫沉默的搖了搖頭,道:“你們不是巫師,所以沒發現,他們跟我的法術根本不一樣,更談不上關係了。”其實在她心中,此時被抓的慌亂遠沒有對白天勒斯和圖爾斯幾人所釋放法術的好奇更重要。

作為一名中級巫師,米拉很敏銳的察覺到了他們的法術和自己的有很大不同,但又有像是法力護罩這種巫師通用法術的存在,讓人摸不到頭腦。

‘難道是很早之前就從巫師之都分裂出去的那些人之一?’她心中猜測道。

肯聽米拉這麼說,也放棄了這條思路。他低頭想了想,道:“跑是肯定要跑的,我們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但是這些人的實力和人數都比我們強,貿然逃跑的結果只能是激怒他們。我看這夥人的首領好像對咱們要找的尼羅茲墓地似乎有點興趣,那麼暫時來說咱們是安全的。這麼多超凡者來鹽鹼沼澤,肯定是有自己的事情,我覺得咱們可以等他們辦正事的時候,再找機會搶一些物資逃走。”說實話,肯他們這幫人的實力不弱,各個也都有三級騎士的實力,肯更是四級騎士中的精英,捆在他們身上的繩子根本就沒有什麼太大的作用。

只不過就算逃跑了又能怎麼樣,人家比自己人多,實力又強,很可能會再被抓住。

到時候就不是換個粗繩子的問題了。

“你們說……要是咱們把總結出來的地圖和資料交出來,能不能讓他們放咱們走。”名叫多賓的男人說道。

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聲怒道:“我們為了這次行動準備了多長時間?!遇到點困難就要放棄嗎?多賓,你還有沒有點冒險者的勇氣。別忘了,如果能找到那件歌明蘭王室盼了這麼多年的黃金之書,能換多少錢!”一座八百年前的古墓,還是臨時倉促建成的,要沒點重要的東西,也不至於讓他們這支冒險小隊在八百年後還想要找到。

黃金之書,就是這樣的一件東西。它是歌明蘭立國開始,就被王室製造出來的一件象徵性工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