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支军队虽然风格不同,但在“爱民”二字上,却出奇地一致。
即便如此,一上午过去,真正收拾好行囊踏出南门的,也不过万余人。这对于六七万的庞大基数来说,还是太慢了。
岳飞眉头紧锁,步行穿梭在坊间。
他看着那些眼中含泪却依然固执地想要留下参军的青壮,心中五味杂陈。
这些汉子都是好苗子,若是在平时,他定会欣然接纳。
可现在,他们是百姓撤离的中流砥柱,若是他们都留下来拼命,那几万老弱妇孺谁来护送?
正行间,前方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孙廷萧没穿那身耀眼的明光铠,只着了一身便服,挽着袖子,正和几个士兵一起,嘿呦嘿呦地将一袋袋沉重的粮食搬上百姓的独轮车。
他满头大汗,却干得热火朝天,一边搬还一边大声招呼“都装满!路上不能饿着!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给大家伙儿备的,带走!一粒米都不给安禄山留!”
百姓们见状,原本惶恐的心似乎安定了几分。连大将军都亲自给他们搬粮食,这说明官军是真的没放弃他们。
岳飞看着这一幕,紧锁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一些。他快步走上前,也伸手搭了一把力,两人相视一眼,无需多言,那是同道中人的默契。
邺城的巷口,两个当世名将,一个挽着袖子,一个沾着灰土,就像两个普通的民夫,坐在路边的马槽旁喘口气。
岳飞这人,平日里那是出了名的“不好女色,不蓄私财,不结党营私”,活得像个苦行僧,更是朝廷里出了名的孤臣。
孙廷萧呢,表面上飞扬跋扈,实则是把自污玩到了极致,也是个谁也不敢深交的“孤臣”。
这两人平日里在朝堂上相遇,那是井水不犯河水,客气得让人觉得疏远。
可谁能想到,这俩人能在邺城的破巷子里,一起搬粮食搬得热火朝天,还共用一个破木瓢喝马槽里的凉水。
岳云那小子是个实诚人,长得跟铁塔似的,力气也大。
他一来,一声“孙叔父”叫得亲热,两手各拎一大袋粮食,健步如飞,那效率看得周围百姓直瞪眼。
孙廷萧看着这员虎将,忍不住笑道“岳家宝树,可谓羡煞众人。岳将军,你这儿子教得好。”
岳飞难得地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也不端着架子了,打趣道“也别只羡慕岳某。待平了这叛军,孙将军也该早日娶亲生子才是。慢说玉澍郡主对你倾心已久,那位状元娘子更是才貌双全。还有赫连部小女、太医苏院判,就连黄天教圣女,看你的眼神也不一般。我看你这是佳人众多,挑花了眼,是真难选。”
孙廷萧听得直乐,接过岳飞递过来的木瓢,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凉水,抹了抹嘴笑道“常人只道岳将军严肃古板,我看那是被你的名声给骗了。鹏举兄不仅会开玩笑,这观察人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毒辣啊。”
两人相视而笑,那一刻,朝堂上的那些尔虞我诈、身份隔阂,在这瓢凉水和满身尘土中,消散得无影无踪。
“等战事之后,先共饮一场吧!”
那股子难得的兄弟温情还没来得及焐热,就被南门外传来的嘈杂声给冲散了。
“孙大将军!岳大将军!南门外乱套了!那帮……那帮残兵闹起来了!”
一名传令兵气喘吁吁地跑来,脸都急白了。
原来是仇士良那帮没爹娘管的残兵败将,昨天被收拢在城外,今天见城里大张旗鼓地动迁百姓,这帮人心里本来就虚,这会儿更是炸了毛。
仇士良躲着装死,王文德也不见踪影,这群没人管的兵痞被几个好事的刺头一鼓动,就涌到南门外“要说法”。
这一闹不要紧,直接把本就拥堵不堪的出城通道给堵了个严实,百姓们的车马被挤得东倒西歪,哭爹喊娘声一片。
孙廷萧一听,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二话不说翻身上马。
“我去看看。”
“我也去。”岳飞也跟着上马,脸色同样难看。这种时候闹事,简直是在拿几万百姓的性命开玩笑。
两人谁也没带亲卫,一黑一白两匹战马如旋风般冲向南门。
到了南门外,只见那场面比传令兵说的还要乱。
几千号衣衫不整的残兵堵在官道上,手里拿着兵器,推推搡搡。
百姓的独轮车被推翻在路边,粮食撒了一地。
几个领头的兵痞站在高处,正扯着嗓子喊
“凭什么让百姓先走?咱们当兵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就是!咱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打仗,现在要逃命了,把咱们扔在后面当炮灰,这还有天理吗?”
“不给个说法,谁也别想走!”
这些话极具煽动性,周围那些原本就惶恐不安的溃兵们被说得群情激奋,一个个红着眼,那架势仿佛随时都要冲进城去抢夺逃命的通道。
而被堵住的百姓们则是吓得瑟瑟抖,缩在路边不敢动弹。
孙廷萧勒住战马,看着眼前这一幕,眼中的怒火几乎要喷涌而出。
这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打仗不行,逃跑第一,现在还有脸在这儿跟老百姓抢路?
“都给老子闭嘴!”
一声暴喝如平地惊雷,瞬间盖过了所有的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