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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贷款(第1页)

看着重新坐回来的王守仁,小白也直接一点。

“寻常百姓一时生活困难,急需用钱,借钱时有几分利息,倒也是天经地义。

可是民间的借贷,利息过高,我看着,不像是冲着让百姓还不上去的,倒像是就为了惦记他们手里头那两亩地。”

王守仁眉头皱起,“殿下,民间私贷大明处处皆是。小到村落,大到京师,人人都要用钱,人人都会借钱,此乃民生琐事……”

“这不应是大明百姓的琐事。”

小白打断他,抬手让人给王守仁的茶里再添上热水,拿出一份他整合的数据递给王守仁。

“王尚书,你倡导知行合一,知是行之始。

今民间高利私贷盛行,其‘知’已全然扭曲。不法之人将‘盘剥乡邻’视为‘生财之道’,将‘趁人之危’看作‘经营之智’。此等扭曲之‘知’,正驱动着害人之‘行’。若不正其‘知’,如何止其‘行’?”

王守仁看着太子给他的南京一带私贷数据,脑子越看越惊,但听着太子的话,心里也难免会有些满意。

虽然太子也没有想把他的学问思想传扬到天下,做起来的学术月刊杂志还也会时不时刊登一些过时的老学究文章,但对自己的东西,太子这不学的一清二楚嘛。

“放贷者,心中只存‘暴利’一念,良知已被蒙蔽;借贷者,为饥寒或急难所迫,心中充满恐惧与绝望,良知亦难彰显。这高利贷,放的是钱,收的是魂,蚀的是我大明百姓心中本有的‘良知’。朝廷若不出手严加管控,何谈‘致良知’于天下?”

王守仁听的不由得赞同点头,没错没错,人干什么都得先跟着良知走,大明社会未来的基础道德,可以向我的思想看齐。

“先生常说‘亲民’。此‘亲’非为亲近无良知的放贷者,而是应体恤那些被债务压得家破人亡的升斗小民。

他们卖儿鬻女、田产尽失时,朝廷若只袖手旁观,岂不是背离了圣贤‘仁政爱民’的本意?限制高利贷,正是我大明该做的‘亲民’实政。”

王守仁沉吟片刻后,喝口茶,抬头道:“殿下,我大明律法虽有‘月利不得过三分’之规,但……”

说到这里,他顿住,不太好意思往后说了,小白帮他接道:“形同虚设,王尚书不必如此斟酌。”

王守仁轻咳两声,这可是太子您自己说的,不是王某说的。

“臣认为,可将‘月利三分’,定为放贷利息的最高上限,并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利’,过这个利息的,或是随意加利,这贷就违反,朝廷不予以承认。”

他的意思,是用报纸为工具,向天下再重申一遍,朝廷规定利息不可三分的政策,过三分的利,不合法。

签了没什么势力的私人贷款,能赖你们就自己赖吧,要是势力太大,想办法跑出来报官。

反正最后见了官,不合法的利息,朝廷也不保护。

就是得督察跟上。

他甚至在思考,私放高利贷要不要直接罚款三倍,就当是给地方府衙创收了。

小白则说:“三分利太高了,两分吧,以百分比算,民间私人借贷,不得过。

给百姓日常生活,借贷利息不得过,若是做生意,利息自然是要高些。”

房贷的收益不能太高,太高的后果,就是百姓卖房卖地,卖儿卖女卖自己。

但也不能太低,必须得高于购买土地、田产的收益,才能引导有钱人的钱从土地上离开一点。

王守仁算了算,“两分利也足够了。此非朝廷与民争利,而是朝廷为‘利’字划定良知边界。所有借贷。须在县衙登记公证,方受大明律法保护。”

小白也赞同道:“过此线者,人欲淹没了天理,也是该有朝廷法度收拾。”

“还有一件事,”小白继续往后说。

“这两年的税收盈余足够,我有意在南京成立一个大明工农银行,百姓可在其中储蓄银钱,银行会给一年一定数量的低额存储利息。

百姓若要借钱,农户青黄不接或者匠户购置工具,这种日常生活小额借贷,利息一年是-o,用以恤民。

若是要借钱做生意,能借的钱会多些,但利息大概是-o。

所有的借贷都需要凭证,借贷合约一式三份,分别放银行、自己和官府县衙。”

没钱生活是吧,找朝廷的银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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