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旻的脚步顿了顿。
老板娘拍了下手:
“对对对!我想起来了!七八年前吧,你是不是常和几个同学一起来?那时候你还是学生呢,穿校服,但枪法已经特别好了,每次都能把我这儿的大奖赢走!”
应郁怜抱着兔子的手臂忽然紧了紧。
哥……以前常来?
和同学一起?
他一直以为,今天是哥第一次来游乐场——至少是第一次和他来。
他以为那些生疏的排队、买票、选择项目,都是因为哥和他一样,对这个地方陌生。
原来不是。
原来哥早就来过。
在更早的时候,在他还不认识哥的时候,在哥还是学生的时候。
和同学一起,笑着,玩着,或许也像今天这样,轻松地赢走大奖,把奖品送给……
送给谁?
应郁怜不知道。
他也不敢问。
老板娘还在絮絮叨叨地回忆:
“那时候你们几个男孩子可闹腾了,每次来都把我这儿的气球打光……哎,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你都这么大了……”
路旻的表情依然没什么变化,只是点了点头:
“嗯,是来过几次。”
他的声音很平静,可应郁怜却觉得,怀里那只刚才还温暖柔软的兔子,突然变得有些冰凉。
原来他不是第一个。
不是第一个和路旻来游乐场的人,不是第一个看路旻射击的人,不是第一个收到路旻赢来的奖品的人。
他的喉咙有些发紧。
他低下头,把脸埋进兔子的绒毛里,试图藏住眼底那点不争气的酸涩。
路旻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忽然察觉到了什么。他停下脚步,侧过头看向应郁怜。
少年抱着兔子跟在他身后,头垂得很低,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发顶。
脚步有些拖沓,和刚才那种轻快的模样判若两人。
路旻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
他没说什么,只是伸手,很自然地揽住应郁怜的肩膀,带着他穿过人群。
这个姿势让少年不得不抬起头,可他还是偏过脸,不肯看路旻。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段。
直到走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路旻才停下脚步。
“应郁怜。”
他叫他的名字。
少年僵了僵,慢慢抬起头。
路旻低头看着他,他看了很久,久到应郁怜几乎要撑不住想移开视线时,才缓缓开口:
“吃醋了?”
三个字,轻得像羽毛,却让应郁怜浑身一颤。
他慌忙摇头,摇得很用力,耳朵尖却不受控制地红了:
“没、没有……”
路旻没说话,只是伸出手,不是碰他,而是揉了揉那只白兔子的耳朵。
动作很轻,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温柔。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高中,被同学拉来过两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