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边喝的微微皱眉,一边跟辛绮文说道:“nancy,我有项任务要你帮我去谈,你尽力去办。”
“好的,老板。”
辛绮文一看:是一个律师团队的雇佣合同。
合同写的很清楚,从签约之日起,未来两年,他们整个团队都被明熹买断。团队的日常运营成本由明熹来出,而且明熹还给出了相当优厚的薪资条件。
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充当明熹的私人法律顾问。
如果他们还有职业追求,想接别的案子历练,明熹也不反对。
但有两个条件:第一,优先选择帮助弱势群体或具有公益性质的案件;第二,如果明熹有需求,一切还是以她这边为主。
明熹:“你觉得这个合同谈下来的可能性大么?”
辛绮文翻了翻电子合同:“如果薪酬部分符合他们预期的话,我觉得完全没问题。”
明熹比了个“ok”的姿势:“那就去办。”
如果江允慧在的话,就会认出。
明熹想要雇佣的那个律师团队,就是江允慧所在的律所。
……其实,明熹一开始是想把律所给直接买下来的。
但是系统告诉她,她并不具备相关资质。
个人想要直接“收购”律所,这几乎不可能,必须通过另一家律所或具备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团队进行合并或注资。而明熹没有做这个主导者的资格。
退一步说,律所的核心资产其实是人,是他们的律师团队。
明熹倒是可以直接把整个核心团队挖走,但这无异于重新组建一家全新的律所——
但系统给她的时间只有二十四小时。这么短的时间内,是搞不定这么多事情的。
而她做这一切,出发点只有一个:
江允慧受的委屈已经够多。别的先不提,明熹想要保证自己能在职场上能给她保驾护航。
江允慧想躺平,可以。如果一切顺利,以后她就是明熹手下团队中的一员,合同到期后,她也可以直接跳槽到明熹身边来工作。
江允慧想在事业上锐意进取,那更没问题了:明熹可以叫律所里能力最好的律师带着她,让他们闲着没事
多教教她。
江允慧又不是笨蛋!只要把路都给她铺好,她自己就会往前走啊。
辛绮文要去谈合约的事,就不能随身跟着明熹。
但好在接下来,即使没有辛绮文在旁,明熹自己也能搞定所有事。
早上八点整,她摁响了江允慧家的门铃。
“来了来了来了——”
五秒钟后,江允慧就打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