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一天后,墨炎问李秀才:“姜姑娘学得如何?”
李秀才跟男子说话时,倒很正常自如。
他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姜姑娘简直是天才!
她是小生见过的人里,最最聪慧的。字只需教一遍,就全认识了。”
墨炎怀疑:“不会是最简单的‘人之初’那几句吧?”
李秀才神秘地摇摇头:“非也!一天时间,姜姑娘就把《三字经》和《千字文》里所有的字全认识了。
若非亲眼所见,小生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墨炎震惊地圆张着嘴:“不可能!”
这么聪明、识字这么快的人,简直闻所未闻。
从古至今,都没听说过。
李秀才叹息:“可惜了,她是女子,不能参加科考……”
墨炎还在震惊地神游天外。
李秀才看呆愣住的他,十分理解地叹了口气,他当时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便拱了拱手,先行告辞了。
墨炎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现李秀才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他有些怀疑人生地来找姜璃,现姜璃正拿着毛笔在窗前练字。
距离姜璃的胳膊受伤已经七八天了,用着最好的伤药,又喝着灵泉水,伤口早已愈合,现在属于除疤阶段。
自从伤口愈合后,她每天都用加了灵泉水的水沐浴。
所以,现在只是不是太用力的活动,右手已无碍。
墨炎见她虽然字写得歪歪扭扭,软塌塌地毫无力道,像风刮一样,但作为第一天学识字习字的人,能写成这般,已经是赛过绝大多数人了。
“听李秀才说,你已经把《三字经》和《千字文》里所有的字都认得了?”
他的语气里全是怀疑,“你不会是提前背过了吧?”
姜璃看他一眼,笑道:“怎么,被打击得怀疑人生了?”
《三字经》和《千字文》她确实是背过了,但是那些字,也确实是全认识了。本来陌生的字就少,认起来很容易。
“我不信。”
姜璃将笔搁下,毫不在意:“爱信不信!”
“我找几个字,你能认出来,我就服你。”
姜璃不为所动:“你服不服我,又怎样?我不需要自证,也不需要你服我。”
就在墨炎满腔郁闷又得不到验证、被撩拨得心痒难耐时——
姜璃慢悠悠道:“除非——”
墨炎立刻很上道地接话:“除非什么?”
姜璃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除非,每考我一个字,给我一两银子。”
墨炎哭笑不得:“你抢钱啊?”
姜璃摊摊手:“我又没强迫你。这种事,就讲究个你情我愿。”
虽然墨炎觉得贵得离谱,但耐不住真想得到答案。他若不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今晚他肯定睡不着觉。
“好,成交。但反过来,如果我考的字你不认识,要倒找我一两银子。
这才叫买卖公平。”
姜璃龇牙咧嘴地假装思考了一会儿,墨炎见她没立刻痛快答应,越觉得李书生是和她串通好了骗人,顿时底气足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