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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判若两人(第2页)

每逢节日晚会,都是台上的主角。

一双眼睛明亮有神,一笑起来像月牙儿似的,迷倒过不知多少知青小伙子。

不然哪能嫁进盛家?

那时候盛家可是附近数得上号的有钱户。

老爷子做药材生意,开着三家药铺,家底厚实,在县城里都有名号。

能娶到她这样才貌双全的媳妇,是盛家祖坟冒青烟的大喜事。

而她,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手腕,把盛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知青的日子有多难?

地里的活计永远干不完,天还没亮就得扛着锄头上山。

太阳下山了还在地头弯腰刨土。

一天下来,肩膀又酸又痛,手掌磨出了血泡,破了又结痂,结了痂又破。

吃的呢?

一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玉米糊,几根黄的腌菜条,就算是一顿正经饭了。

肚子里整天空荡荡的,饿得前胸贴后背。

要不是后来嫁给了大队长家的少爷。

她怕是到现在还在田埂上弓着背插秧,手指泡在泥水里烂出一个个口子。

风吹日晒的脸,黝黑粗糙。

那时候,她常想,这一辈子是不是就这样了。

可命运偏偏拐了个弯。

进了盛家门,她才算真正过上了人过的日子。

吃的是细米白面,穿的是崭新洋布,睡觉有棉被盖。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盛家还托了层层关系。

就因为她当年在知青点里会吹口琴,竟然把她安排进了镇上的小学,当了个音乐老师。

那是多少人眼红都得不到的铁饭碗。

每月有固定工资,年终还有粮油补贴。

走在街上,人家见了都得叫一声盛老师,连镇长见了也点头打招呼。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有了尊严,有了体面。

而这一切,全靠她这张脸。

那年照相馆拍的结婚照,摄影师都夸她天生丽质。

大队长一眼相中她,不是因为她能吃苦。

而是因为她站在人群里,干净又打眼。

所以,从那以后,她打心眼里信。

漂亮,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无论走到哪儿,只要你长得好,机会就比别人多,路就比别人宽。

哪怕到了现在,年纪大了,眼角有了细纹,脸颊略显松弛。

她依旧觉得自己比城里那些老太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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