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我。
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
被包围那天我笑着把刀塞进他手里。
“清荷,你看看周围。”
那些被救出来的孩子,正举着刀将我们团团围住。
玄角给他们喂了药,现在他们眼里只剩杀意。
“动手。”
我扣住他的手腕往前送。
“你不杀他们,死的就是你。”
刀尖捅进第一个孩子胸口时,我听见苏清荷喉咙里出幼兽般的呜咽。
多讽刺啊,救人的人终要杀人,想活的人偏要赴死。
我们就这样成了怪物,一个靠杀人续命,一个靠救人赎罪。
在花街,我学会了只有迎合才能获得关注,才能被“爱”。
笑要甜,眼要媚,手指要像羽毛般轻佻地划过客人的衣襟。
他们说我是天生的风流种,却不知道我每次合上折扇时,指腹都在暗处摩挲着扇骨里的毒针,多想就这样划开自己的喉咙。
我恨透了被人触碰。
可每夜还是得拥人入怀,听她们在耳边娇笑,任脂粉味腌透我的衣衫。
最恶心的是,我竟渐渐习惯了这种腐烂的甜香,就像习惯了每月十五经脉寸断的痛,反正这副身子早就脏透了,多一道伤痕又算什么?
直到那日在渡口遇见姚浅凝。
她穿着粗布男装,脸上抹着煤灰,却遮不住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我故意凑近调笑。
“还是这位小娘子更让人怜爱……”
等着看她像其他姑娘那样或羞恼或迎合。
结果她一拳把我打飞三丈远。
后背撞断船柱时,我竟笑出了声。
多新鲜啊,这世上居然有人不图我的权势,不贪我的容貌,单纯因为讨厌而动手。
更可笑的是,我耳坠上的鹤羽第一次没沾血就晃得那么欢快。
那夜我本该生气的。
南方江湖的柳帮主,什么时候被人扇过耳光?
可当她骂我“渣男”时,我竟觉得这词儿新鲜,原来在她眼里,我那些逢场作戏的把戏,脏得配不上“喜欢”二字。
多可笑,我活了十六年才知,原来真心是不能拿来喂狗的。
后来水匪的刀砍过来时,我满脑子都是她吓白的脸。
直到她颤着声说“姚浅凝”。
三个字,炸得我耳坠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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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名字也能是刀,剜开血肉往心窝里钉。
那夜之后,我像个疯子一样,开始贪恋她喊我名字时的语调。
“阿痕。”
她不知道,这两个字对我而言,是比鹤羽耳坠更深的烙印。
我曾在无数个肮脏的夜晚被人唤作“小公子”“柳帮主”,甚至更不堪的称呼。
可只有她,用最干净的嗓音,将我的名字念得像一句咒语。
能让我从泥沼里爬出来,重新做个人的咒语。
可我还是搞砸了。
原来戒断最痛的,不是血肉剥离的疼。
是清醒地看着自己,一寸寸腐烂成她最厌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