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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章 计划实施4(第1页)

谭笑七如一片秋叶飘出院墙之外,那一刻,夜风在他耳畔放缓了流,月光在他眼中凝成实质。整个天地如同一张徐徐展开的画卷,而他正站在画卷之外,静观其中万物。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金毛洋人,以及巷子口站立的六个他跟眼前这个人的同宗,那人正举着一具小型火焰喷射器,枪口还残留着灼热的余温。橘红的火光在他脸上跳动,映出一双深陷的眼睛。可谭笑七看见的不是这些,或者说,他看见的远比这些更多。

当他与那双眼睛相遇的一瞬,一幅完整的图景便直接在他心底铺陈开来:他看见安第斯山脉的皑皑白雪覆过那个男人的童年,看见的的喀喀湖的芦苇船载着少年的他穿过晨雾。他看见印加古道的石阶上,这个男人赤足走过的脚印;看见亚马孙雨林的湿热空气,曾经千百次灌满他的肺腑。他甚至看见了许多年前的一个黄昏,一个部落长老将某种古柯叶塞进这个男孩手心,低声念着祈禳的咒语,那咒语如今还藏在这男人血液深处,随着每一次心跳轻轻颤动。

这些画面不是逐一浮现的,而是同时涌来,如同千百条溪流汇入同一片湖泊。谭笑七没有推理,没有思考,甚至没有刻意去看,他只是站在这里,对方的一切便自己说了出来。

连那具火焰喷射器也在说话。金属的纹理在月光下微微闪烁,那锻造的方式,那装饰的纹路,那握柄处用羽毛和兽骨编制的护套,每一处细节都在无声地指向同一个地方:南美大陆,那个被古老文明浸润的土地,那个将火焰视作神灵化身的世界。

金毛洋人的手指扣在扳机上,却迟迟没有按下。

他看见对面的中国年轻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如水般漫过自己。那目光中没有敌意,没有审视,甚至没有任何疑问,只有一种奇异的明了,仿佛自己的一切都已被看透,如同月光看透黑夜。

而谭笑七只是轻轻呼出一口气。在这一呼一吸之间,他明白了更多:明白了这个男人为何远渡重洋来到此地,明白了那火焰喷射器为何会在今夜对准谭家大院,甚至明白了这场相遇背后那些尚未展开的因果。所有曾经需要推敲斟酌的谜题,此刻都像雾散后的山峦,轮廓分明地立在眼前。

这就是天人合一,他站在院墙之外,却仿佛站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看着眼前这一个金碧眼的洋人,却看见了一片古老大陆的千年呼吸。

声音不大。

在火焰喷射器的轰鸣、砖石爆裂的碎响、远处同伙的呼喝声中,这一声短促的指令本该被彻底淹没。

但那个声音没有。

金毛洋人浑身一震,不是因为声音响亮,而是因为这声音直接穿透了一切喧嚣,如同月光穿透云层,如同山泉渗入干涸的土地,直直落进他的意识深处。更准确地说,是落进了他三岁那年学会的第一个词汇里。

“vete。”

那是母亲的声音。在利马城郊那间土坯房里,母亲每天清晨都会用这个词语赶他出门玩耍;在库斯科的集市上,母亲用这个词语让他在人群中不要走远;在他第一次独自登上安第斯山麓时,母亲站在山下,远远地朝他喊出这个词语——那是放行,是祝福,是“去吧,但记得回来”。

这个词语长在他骨头里,此刻,当这个中国年轻人用完美的西班牙语说出它时,金毛洋人的手指从扳机上滑脱了。

他转过头,不是警惕地回头,不是战斗中的战术转身,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就像听到有人在唤自己的乳名,就像在异乡街头突然闻到故乡厨房里的味道。他的目光掠过谭笑七的面容,试图从那张东方人的脸上寻找某种解释。

可那张脸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奇异的平静,那种平静让他想起印加古道上的那些清晨,当晨雾还未散尽,天地间只剩下最本真的呼吸时,老人们说那是神灵醒来的时刻。

他没有犹豫,火焰喷射器的枪口垂落,橘红的火光在地上拖出一道燃烧的弧线。他开始奔跑,不是逃窜,而是执行指令。那个词语从他听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为他身体里唯一的声音,压倒了一切训练、一切使命、一切敌意。

他朝着那五个同伙奔去,脚底的碎石在他身后迸溅,燃烧的液滴从喷口洒落,在夜风中划出短暂的轨迹。月光追着他的背影,看着他越过断壁残垣,看着他穿过浓烟与火光,看着他奔向那群还在奋力进攻的同伴。

“vete”,他们要走了,准确地说是逃,逃出这个国家,逃回哥伦比亚。他们几个人在德国法兰克福那栋大楼被当地警方重兵包围时,他都没有现在这样恐惧,这样想逃。

奔跑中的他没有回头,但他知道那个中国年轻人一定还站在原地,用一种越理解的目光望着这一切。那目光里没有胜利的喜悦,没有敌我之分,只有一种看见了全部因果的淡然。

就像安第斯山脉静静望着山脚下奔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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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笑七让六个雇佣兵走,倒不是怕,毕竟隔墙就是自己刚扩建完工的大院,在这里大开杀戒不吉利,还有对方是外国人,公然杀了会整出很大影响。自己目前有两件事最大,一是踏实过节,二是王英。

谭笑七隐在梧桐树的阴影里,指尖摩挲着手机冰凉的金属边框,嘴角扯出一丝几不可见的弧度。这玩意儿,真的是意外之喜。

六个个洋人的绛红色的无牌海马pv在海市的马路上疾驰,谭笑七施展天人合一,不远不近地跟在车子后边,他估摸这六个洋人肯定是坐飞机到的海市,但一定留有后手,那就是乘快艇出逃,缀了三条街,他心里的猜测越笃定。海市这地方他太熟了,东郊那片野海滩,礁石犬牙交错,白天都没人去,夜里更是鬼影子都见不着一个。要是藏了艘快艇在那儿,不会有人现。

他眯起眼,指腹在手机屏幕上轻轻一抹,屏幕亮起的瞬间,微光照亮他半张脸,轮廓硬得像刀刻的。

他听见自己心里在笑,野海滩好啊。没有游客,巡海的联防队都懒得往那边去。浪声盖过一切,沙子会吞掉所有痕迹,洋人喊破了嗓子也没人听见。他攥着手机,抬眼望向巷子尽头。那里隐隐传来海风的咸腥味,还有潮水拍打礁石的沉闷回响。

果然,他咧开嘴无声地笑了。这下省事了,连追都不用追,只管跟着这些洋人,等他们把自己带到那艘快艇边上,然后,就是他的主场了。

谭笑七嘴里忽然生出一股铁锈味。

那股腥甜从舌根漫上来,像是咬破了什么地方,又像是身体深处某道闸门被撬开了一道缝。他用舌尖抵住上颚,尝了尝,是血的味道,温热的,带着金属的涩。他没有受伤,他知道。这是从喉咙底泛上来的,是老毛病了。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见血之后,每逢见血的关口,嘴里就会泛起这股味道。

前面那六个洋人走得不紧不慢,背影像六根钉在夜色里的桩。月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照在最矮那个的后颈上,那里纹着一只展翅的鹰,翅膀下是一串模糊的字母。谭笑七眯着眼看了片刻,认出来是西班牙文,ifuerzaesoeaguia,我的力量如鹰。

谭笑七舔了舔嘴角,嗯,你是鹰,我特么是熬鹰的。

嘴里的铁锈味更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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