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过去。
沈稚与秦序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无数次,每一次分手的理由都很奇葩。
“我换了刘海和香水,他居然没有看出来,他不爱我……”
“我的手臂被蚊子咬出了几个包包,他居然没有现,他不爱我……”
“我让他来接我,他居然让他家的司机过来,他不爱我……”
“下大雨了,他居然没有打电话问我有没有被雨淋,他不爱我……”
……
而每一次复合,理由只有一个。
“我爱他!”
“我爱她!”
最烂俗的霸总剧见了都要磕头上香。
全网一边大喊着看腻了和受够了,一边津津有味地追剧,称他们为“稚序夫妇”以及“内娱意难忘”。
他们常年霸榜热搜。
流量惊人。
沈稚靠着这份热度以及纯白、幼态、脆弱的美貌,哪怕演技浮夸以及再怎么神经质,都不愁没有资源。
秦序也因此成为凤城最有名的豪门少爷之一。
时过境迁。
夏花看着沈稚和秦序的表演。
已经不再显露出一丝一毫的波澜。
愤怒没有用。
大哭大闹没有用。
打几个巴掌或者抱在一起打架同样没有意义。
什么才有意义?
摧毁他们最看重的东西,才有意义!
不过,她现在很不爽。
先讨点利息。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两步,摸出口袋里的塑料小袋子,将里面的泻药和芥末粉倒进沈稚的奶茶里。
没倒完。
只倒一半。
剩下的一半留着以后用。
为什么要倒芥末?
因为沈稚对芥末过敏。
为什么她连这种事情都知道?
因为七年以来,她和宋尽一直在看着沈稚和秦序。
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人比她和宋尽更了解沈稚和秦序。
所有人都在围观沈稚和秦序接吻。
没有人注意夏花的小动作。
沈稚和秦序足足吻了七八分钟才结束。
有人嘀咕:“我赌他们最迟下周分手,再上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