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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1页)

李熙有些无语,她能怎么说,能说这是在末世生活中被毒打出来的?

在末世里,缝合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有的基本技能,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万一被挠个大口子,能不能扛得到去医院,这个时候最好就是把伤口直接缝了。

能活到读大学的年纪的人,谁还没经历过几次丧尸危机,谁还没缝合过几个重伤员。

李熙摆着脸,正经八百的对上曹令忠的星星眼,心说别太崇拜我。

白茶已经说话了:“我们殿下,从小就喜欢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以前还给兔子缝过伤口呢。”

曹令忠松了一口气,瞬间想到有关这位殿下的各种传言,据说这位殿下除了不爱读书,其他的什么都有涉猎,看来京城中的流言传一半留一半,这个不爱读书,并非是纨绔。

“伤口就这样裸露在空气中,最容易感染,缝合以后不仅有利于快速止血,有效愈合,最大的作用就是减少感染的风险。”李熙叫了个医官过来:“你们没有学过缝合吗?”

医官苦着脸:“殿下,也没有人给我们缝啊。”

李熙看像医帐,里面大部分的轻伤患者已经处理完了,医官们现在都不忙,她抬脚就往里面走。

“既然没有学过,今天就学一学。”

李熙说罢,就进了帐子,里面现在还没处理完的,就剩下几个重伤患了,她先找到一个受伤比较重些的,让人以针灸和按压止住了血,然后用几层纱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又命白茶绿荷端了蜡烛过来,开始教学。

侍女端来了早就准备好的热水和皂角给李熙净手,又用干净的巾帕给她擦干净。

“刚才情况紧急,有些事情没有提前主意,比方说手,手上有秽物,必须清理干净。”李熙继续说:

“蒙住口鼻是为了避免有讳物进入到伤口,灯光亮是要照清伤口,缝合用的用酒泡过消过毒的羊肠线,对齐皮肤的肌理进行缝合,在缝合之前,要给伤口做一次消毒,我今天多做几次,你们有问题只管问我。”

李熙一边说,一边开始操作起来,而医官们在她后面一声不敢多发,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的看着李熙的一举一动。

只见她手脚轻快的在患者身上缝起来,也用不了几针,外表层的伤口就缝在了一起。

而侍女们则是很有默契的为她擦汗、为患者擦拭从伤口处冒出来的血,李熙要等到伤口清理结束以后才会继续,不用她解释,医者们也都知道,伤口是由刀剑等物砍伤所致,谁知道那些东西干不干净,不清理干净,污秽之物就会被缝在伤口里,有秽物易感染,很多患者不是死于伤口流血,而是死于术后感染。

而被缝合好的伤口,既避免了伤口的流血,也能避免伤口暴露在空气中,造成二次感染。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个细致活儿,就连问题多多的曹令忠,在这时候都不敢插话。

李熙做完一例,看向医官们。

医官们想说:眼睛会了,但手不会。

李熙叹了一口气:“不多试一试想必是不能够会的,但今天我把重伤者多缝合几次,你们也多看一看。”在这里的医官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医者,他们任何一个的从医经验和天赋,都远远在李熙之上,而李熙所拥有的,不过是超越前人几千年的经验而已。

没关系,不会慢慢学。

于是李熙又开始缝合、教学、讲解、再缝合,一直折腾到深夜。

就连曹令忠也不得不服,这位小殿下年纪轻轻,看上去却如此亲和,他跟他的副官讲:“别小看了西州王殿下,这次朝廷要给他的官田,有一万亩要从咱们都护府的囤田里面出,咱们回去派囤田校尉给他耕出来吧。”

副官不解的问:“可是您出发前不是这样说。”

还说要跟西州王哭哭穷,讨点好呢。

曹将军现在穷得很,手里最值钱的,就是在西州的那二十万亩囤田。

李熙被分封西州,封地有万户,官田也该有一万亩,这一万亩地本来该是户部提前准备的。

但安西都护府跟西域断联多年,户部早就在那边没了官职,此次也只派了个户部郎中随行,朝廷发了公文,让都护府从囤田中拨一万亩给西州王做官田。

但朝廷只管开口,西州军却是要付出实打实的劳动,曹令忠能够配合到什么程度,就得看他的选择了。

于是曹令忠决定了,交好西州王。

李熙忙到大半夜,也看出医官们也疲惫了。

她把手清洗干净,对李医官说:“今天你们也看到了,缝合之术对于患者来说,止血效果好,也会有利于伤口的恢复,明日开始你们就练习缝合把。”

医官顿时清醒:“小的要拿什么来练习?”

李熙指着那群战俘说:“就拿他们。”

————

安西军龇牙咧嘴的,把那一碗不太好喝的糖盐水仰头喝了个干净,却又见禁军在烧火煮水,有侍女内侍等人,往里面正倒着什么东西,闻着味道怪香。

禁军真不愧是天子近卫,真有钱,晚饭吃完了还吃加餐吗?

这顿然不是禁军煮给自己吃的,而是款待远道而来驰援的安西军。

两方军队激战这么久,安西军是一路奔袭而来,为了赶路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得知安西军还饿着肚子作战,不禁让人心生敬畏,李熙吩咐下去快些做饭,负责后勤的管事干脆架起几口大锅,开始准备做羊肉泡馍。

又准备了另一口锅煮上挂面。

曹令忠大呐呐的坐在一旁,看着御医们挥金如土的使着药材给受伤的将士救治,李熙更是豪迈的要请这么多人吃饭,下人们得了令,忙碌着把羊肉往锅里头倒,不少好东西也跟着丢了进去,最后倒进去的是掰得细细碎碎的胡饼,起初他只是惊讶,等到挂面拿出来时,他惊的嘴巴都长大了。

就那么一小把面,丢到锅里,竟然煮成一大锅汤饼。

曹令忠几乎是片刻就对禁军起了敬畏只心,让人送了一碗羊肉泡馍过来,又打了一小碗挂面,一样尝了一口。

若叫他说,羊肉泡馍的滋味更胜一筹,有荤有素还有些小菜。

但这个汤饼也不赖,能从那么小一把煮成一锅,且不用任何多余的手段,而且细细尝上一口,面里面就有盐也有味儿,做法甚至比那什么劳什子的泡馍要更简单。

曹令忠的眼睛一下子看看这个,觉得这个好吃。

一下子又看看那个,觉得那个方便。

竟不知道哪个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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