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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15页)

但很可惜,他的师尊,是本文狗血替身三角恋的主角之一。

狗血虐恋文修仙主角定律其一,死父母死姐妹死兄弟死对象死师门,无论天地众生经历怎样的浩劫,他自己还是会活得好好的。

要问为什么?

因为——爱情——

只是若仔细探究,就会发现这份爱未免显得有些轻浮和浅薄,比起爱对方,更像是一种极端的自恋。

原主师尊名福玄,百年前因为救命之恩爱上他的徒弟陈颂今,但陈颂今红颜命薄,死得早,从此之后变成福玄心中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本来事情到这一步还算正常,陈颂今的确是个正义善良之辈,满怀一腔救济苍生的热血,也曾救下过无数无辜之人的性命,只是想救的人太多,偶尔也会失足。

途径忘忧国时,她救下了一个半龙半人的落魄男人,只是她不知道,这男人其实是忘忧国的煊赫王爷,江凛,被人暗害之后又步步紧逼地追杀,方才流落至此。

所以救下江凛,也就意味着在忘忧国的地界里,同样要面对无休无止的追杀者。

一次追杀中,陈颂今为救江凛性命身中数箭,因为其中一箭箭染剧毒又直接贯穿心脏,最终不治而亡。

陈颂今为自己心中的道义而死,福玄却不免对这个人产生了几分怨恨,而巧就巧在,洗尽这人脸上的血污之后,福玄陡然发现,这人的眉眼竟跟陈颂今有几分相像。

于是他把这男人带了回去,江凛清醒之后便以为救下自己的是福玄,养伤期间,福玄更是不知什么原因,对他百般照顾百般好。

江凛一出生就活在尔虞我诈之,从未有人对他有过这样毫无目的的真心,他有些手足无措,也开始不遗余力地回馈这份真心,只要福玄随口一句话,无论多无理的要求,想要哪座山上的草药灵丹,他都一定费尽心思帮福玄得到,哪怕自己头破血流,浑身伤痕也不在意。

旁人都嘲笑说,福玄,你真是捡了一条好狗,你骂他,他还要冲你摇尾巴汪汪叫,真是多么好的运气。

这般侮辱人的话,就算是当着福玄的面说,他也依旧无动于衷,既不生气,也不恼怒,默认一般,从未出手制止。

明明以他的身份,多说几句话就能阻止,他却表现得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毫无关系,与之前照顾江凛时简直判若两人。

江凛不是不知道这些,他在人间时身份尊贵,当惯了上位者,却也只蹙蹙眉头,狭长的凤目睨那人一眼,全当做没听到。

但那群人却以为他是认了怂,愈发过分,直到骂及江凛的母亲,江凛才把正在擦拭的花瓶扔到掌心,猛地砸到了那人头上。

那人只把他当成福玄的一条狗,自觉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两人撕打起来,江凛虽是半龙半人的体质,但根本无人教他如何这种体质如何修炼,只凭一股狠劲,自然不敌,受了重伤。

更重要的是,伤了眉眼,眉尾一道伤,破了相。

江凛本以为福玄这一次总会站在自己这边,谁知道福玄却大发雷霆,责怪江凛,口中还喃喃着:“不像了……”

“不像她了……”

就连平日也是,只准他穿白衣,就连头发束起都要发脾气,说是宗门里的规矩,明明宗门里有其他人这么做,也不见福玄这个师尊管束。

这一次,福玄不仅掐着他的脖子冲他发疯,甚至直接丢下深受重伤的江凛,不再愿意见到他。

江凛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仍皱着眉头,拖着重伤的身体决定跟福玄道歉,这才意外听到福玄与朋友的对话,撞破了真相。

以江凛的性格自然要问个清楚,福玄却恼羞成怒,对江凛积攒了这么久的怨恨瞬间在这个时候爆发,他亲手挑断江凛的手筋脚筋,把他关进笼子,扔到了山下的奴隶市场。

江凛在那里饱受折磨,苟延残喘着一口气活了下来,从此走上黑化之路,成为拥有震动三界能力的魔尊。

不过好笑的是,后来要灭绝三界众生的却不是黑化了的魔尊江凛,而是为执念疯魔的福玄。

毕竟就算黑化了,江凛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让福玄感受到自己曾经承受过的痛苦,向他报仇而已。

所以说人的名字不能取得太好,福玄,福玄,有福之人,得运之辈,反倒祸害三界,让众生为他的白月光陪了葬。

而更好笑的是,白月光陈颂今的梦想,是改变昏庸的世道,救济苍生。

但旁观者觉得好笑,如果你就是那被灭绝的众生之一,这件事突然就没那么好笑了。

因为这三人的爱恨纠葛,不,准确来说,因为福玄单方面的自我感动,靳言这个兢兢业业多年的大师兄,对此一无所知,更没有任何参与感,莫名其妙就跟着宗门一起覆灭了。

所以原主的心愿也很简单,就是活下来,不被师尊的执念所牵连,活到最后。

只不过修仙世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这个简单的心愿也并不好实现。

在故事的最后,只有魔尊江凛有和福玄抗衡的能力,勉强保全了跟着他的手下,跟福玄同归于尽。

而现在,未来有着赫赫威名的魔尊,正脚筋手筋全断,和一众低贱肮脏的奴隶关在一起,厚重的锁链缠在他身上,稍微动一动就是一道血痕。

他就像一只死狗一样窝躺在笼子里,尾巴蜷曲成一团,缠在他身上,也像成了锁链似的。

如果不是他的胸口还有起伏,恐怕会让人以为他已经死去多时。

但靳言还是刚走到奴隶市场,就在一堆血糊糊的奴隶堆里,一眼看见了他。

无他,像江凛这种曾经常年养尊处优的人,哪怕后来落魄,身上凌厉的气质,骨节分明的手指,连身体都比那些瘦小的奴隶高大一整圈,还是很好认的。

靳言这张脸太扎眼,走到哪里都容易引起关注,他勾起斗篷后的兜帽,放到一个不会遮挡视线的位置,站在一众管家仆役后面,等待着前面的人做完他们的交易。

来买奴隶的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他们要买听话的,麻利的,也偏好年轻瘦小的,比较好管教,没有人会看中手脚全废的江凛,他就这样被留到了最后,无人在意。

夕阳落下,牙侩对着江凛摇头感叹两声,感觉今天不会有人要买这种废物回去,便准备要收摊了,一道冷冽的声音却骤然从身旁传来:“……摊主,我要他。”

牙侩转过头,看这人遮得严严实实,不能确定是什么身份,便也不好得罪:“他?您确定吗?”

“我可跟您说好了,他虽然是个新进的货,但手筋脚筋都断了,要给他修复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而且我们这儿一经出手,概不退换,您想清楚了再买,不然以后后悔,我可不负责啊。”

靳言淡淡点头:“嗯,就要他。”

笼子里的男人眼皮掀了掀。

牙侩本来还在愁卖不出去,闻言,眼里瞬间闪过一道喜意,几乎一秒就把钥匙掏出来塞进男人手里:“诶,好嘞,这是他的钥匙,您拿好,他手脚断了,可能需要找个马或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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