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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第1页)

黎晚晚有些不解。暑假时间长,打工倒也说得过去;可寒假又冷又短,堂姐家里条件不差,并不缺那点钱,何苦非要挤在这时候去打那个工呢?

闲聊时,她忍不住问了出来。

黎亚男正倚在沙边磕瓜子,听到问题,动作顿了顿,随后轻轻叹了口气:“哎,多攒点钱呗。”

她语气平静,眼神里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我听妈说,小勇这学期成绩又是倒数。你懂的,照这样下去,家里那点钱,肯定是优先留给他了。”

她停了一下,像是自嘲般笑了笑,“我啊,是想将来自己买房子的。我爸妈那边,最多赞助我二十万就顶天了,剩下的,不得自己一点点攒起来吗?”

黎晚晚听得一愣。

为自己买房?这想法在她听来实在有些“前卫”,甚至带点孤注一掷的勇敢。

她几乎是脱口而出:“厉害啊姐!你真是我偶像!”

黎亚男抬眼看了看她,那眼神复杂极了,像是欣慰,又像是无奈,还掺杂着些许黎晚晚读不懂的黯然。

第267章羡慕

“哪是什么偶像,不过是为自己早点做打算罢了。”

她轻声说,“马上就大四了,也要实习的。现在多积累点经验,总不是坏事。”她顿了顿,语气里忽然带上了一种淡淡的、几乎不加掩饰的羡慕,“你和我不一样。小叔小婶就你一个孩子,以后什么都是你的。你自然不需要想这么多。”

那一刻,黎晚晚清晰地感受到一种陌生的情绪。

她从没想过,堂姐——这个在她心目中一直优秀、独立、仿佛无所不能的存在——竟然会羡慕她。

明明在上辈子的记忆里,一直是她在仰望着堂姐的背影:家境优越,学业出色,工作也体面风光。

她从未想过,在那些她看不见的地方,堂姐也会因为有个弟弟,而早早地为自己的未来忧虑,并默默扛起一切。

也许,人不管身处什么样的环境、属于哪个阶层,都有各自无法言说的烦恼吧。光鲜的背后,或许正藏着不为人知的艰辛。

“那……你打算在哪里买房子?”黎晚晚想起上辈子堂姐留在了沪城,可那里的房价,即便是公司中层,单凭一己之力也难以负担。

“还没完全想好,得看毕业后留在哪儿展。不过钱先攒着总没错,现在不管哪儿的房子都越来越贵,手里有余粮,心里才不慌嘛。”

说到这里,黎亚男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语气里透出一点小小的得意,“我今年拿了全额奖学金,除了请舍友吃了顿饭,剩下的全都存起来了。我爸妈以为就几百块,让我自己花掉了。”

黎晚晚上辈子也是从大学就开始打工、攒钱的人,这么看来,她们姐妹俩在“自力更生”这一点上,倒真是如出一辙。

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兜里统共才一千多块,还是刚拿到手的压岁钱。平时的零花钱,几乎到手就花光了。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大手大脚、毫无顾忌的消费习惯。而这种底气的来源,不是别的,正是父母毫无保留的爱与支持。

过完年,黎晚晚没有跟着回老家,而是留在家里专心的复习,吴女士留在家里陪她,黎晓西则带着爷爷奶奶回去拜年。

拜年一结束,他也没多耽搁,匆匆赶回来,和吴女士一起,围着黎晚晚忙前忙后。

那段日子,黎晚晚在家里的地位,简直堪比“太后”。端茶递水,嘘寒问暖,家里什么事都不用她操心。她每天的任务就是睡觉、吃饭、学习,最多再加上一项——被父母拉着饭后出门散步消食。

这天散步,吴女士直接把她领进了金店。

一进门,黎晚晚就明白了:她的饰盒里,又要多一件新成员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今年的吴女士出手如此阔绰,直接跳过了金链子,让她在金镯子里随便挑!

“今年家里无债一身轻,”吴女士豪气地一挥手,“你看中哪个,咱就买哪个。”

“不是还有房贷吗?”黎晚晚下意识地问。

“那点房贷不算事儿,两间门面的租金就抵掉了,还有富余呢!这不就等于没债嘛!”吴女士说的门面,还是黎晚晚初二那年家里买的。

四年过去,那条商业街越来越繁华,门面租金水涨船高,如今已经能完全覆盖每月的房贷了。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那我可就不客气啦!”黎晚晚兴奋地跑到柜台前试戴手镯。不过手镯的款式来来去去也就那几种,她挑来选去,最后看中了一个五十克的古法素圈。

“妈——妈!这个五十克的可以吗?不行的话那边还有三十克、四十克的……”她举着手腕,有些不确定地望向母亲。

吴女士正在给黎晓西挑金项链,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她腕上的镯子,几乎没有犹豫:“行,就这个。待会儿妈一起结账。”

黎晚晚悄悄瞥了一眼实时金价牌:每克337元。但加上工艺费和品牌溢价,实际每克要42o元。

五十克算下来,总价两万一千元。

尤其是那笔工费,看得她一阵肉疼。她凑到吴女士身边,压低声音:“妈,这工费也太贵了……小项链也就算了,这五十克光工费就四千多。不然我们去银行买金条,再找金店打?那样工费一克也就二十块左右,五十克总共一千出头就够了。”

吴女士想了想,还是摇头:“银行的金子纯度是够,但送去金店加工,谁能保证他们不掺别的东西?咱们也看不出来。多花这三千块,就当是买个放心、省个折腾吧。”

“好嘞,听买单的!”黎晚晚立刻从善如流。

一家人本是出门散步,结果回来时却是收获满满。

黎晓西更是迫不及待地把老婆送他的大粗金链子戴上了脖子,回去的路上,连脚步都显得格外轻快有力。

“你又给妈买了个金戒指,怎么不给岳母也带一枚?”黎晓西一边走,一边随口问道。

“我倒是想给她买,”吴女士的语气淡了下来,“可按她那个性子,都不用等到闭眼,我前脚走,她后脚就能把戒指塞给她儿媳妇。花这钱干嘛?还不如买点衣服鞋袜、吃的喝的送过去。她穿在身上、吃进肚子里,我这钱花得也值。”

如果母亲不是那样偏心,她何尝不想好好尽孝?

多买一枚金戒指、一对金耳环,又不是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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