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在这个世界生存,就要不间断地剥夺其他生命?可原来世界也是如此,我在矫情什麽。
千夜一跃而起,一巴掌拍向这只开始下落的兔子。
原来他在那里!
我也没有看见他拍中没有,只看见他忽然朝着右後方冲出去。
前方草丛出现三个方向的晃动,大约是兔子作鸟兽散。他只盯住最右侧的那个,拼命地追赶,在草丛和泥淖之中辗转腾挪。
泥水将他干净的毛发弄污了,他也浑然不觉。只是继续堵截那只野兔。我後知後觉,他都围绕着一个中心点。
最後,他向前一扑,野兔忽然失去踪迹。
我看见千夜变回人形,往前面一跳,消失了。
我站起来看了看,发现他似乎制作了一个陷阱,怪不得抓野兔那麽厉害。我男人竟然这麽聪明,我很为他骄傲。
之後就只看见草丛开始晃动,一直到最开始白兔出现的地方。
最後,分开草丛的痕迹一路向我这边蔓延过来。
千夜一手一个提着大白兔对我笑着。
“成功了。”我松了口气,也高兴。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没有第一时间过来接我下树。
“你先等着!”
他走到水边,洗去泥水,这才大步走过来,张开双臂。
我小心翼翼地从树杈上起身,抓住树枝转过身来,小心地往下面落了一些,然後松手。他接住我,将我在手臂里颠了颠,露出大白牙。
这麽细心的男人真令人喜欢。
他抱着我来到溪边,将我放下,拿起白兔回到他的露天案板前。
这次,我让他换到澡堂下游。
我也帮忙将芦苇踩下去,清理出一片空间,确认污水不会逆流污染到我俩的澡堂。
千夜手起刀落,给白兔开膛破腹,内脏和兔头丶蹄子就不要了,扔进水里。洗干净肉之後,开始清理兔皮。
有点残忍,有点血腥,我不太敢看,还想吐。可这就是这里的生活。我说服自己适应。转回脸,然後就认真看。
他将兔皮洗干净之後,翻转过来,用骨刀刮去上面残存的脂肪和肉,然後取来两个很大的头盖骨,盛满草木灰,灌上水,最後将兔皮浸泡在里面,暂时就放着不动了。
我对此一窍不通,只能在旁边看着,也学习着。
“需要泡多久?”
“一天。”
晚上就是烤兔肉。
今天有工夫有时间,他将其中一只兔肉在木架子上五花大绑,盘膝坐在火塘边,握着木棒仔仔细细地转动着烤。
我试了一下,很重,两条手臂很难擡起来。
他凑上来,从後面圈着我,接回去。垂眸看我,微笑,啄我一口。丝毫没有其他。
我也不由得笑了。
我则在旁边打下手,给兔子涮油,添柴,撒花椒和盐巴。
最後烤出来,虽然味道淡不少,但是胜在新鲜,也很香。
饭後无所事事,天也刚黑了,就去床上相拥躺着。
他当然不好忍,那坚硬的大家夥一直顶着我大腿。
我感觉身子还没有利索,所以拒绝。
我就问他的来历。
他的声音变得沧桑悠远,陷入回忆之中。
我也迫不及待地听着,想知道这蛮荒世界更多的消息。也想为故事积累更多素材,这是无语的职业病。
原来,他是从东南方的平原草原上来的,十六岁时离开家,父亲是一个沉默威武的老雄狮,护送他一段路,恋恋不舍地停下来,剩下的路只能他自己走完。
一开始他总在想家,可是自幼都听他父亲和母亲姨母们说他迟早要踏上远行之路,因此并没有走回头路。我很佩服,毕竟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