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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至少我好手好脚,念了大专,有个能提供情绪价值的爱好,还摇了张挺不错的脸。虽然我还没下定决心美貌变现,但只要我想活,我就饿不死。

我今天跟雷哥说的这句话在旁人看来可能也很无厘头。

一个家里有钱的大帅哥疑似对自己情根深种,对有些人来说这不是烦恼而是奖赏。这件事到社交媒体上下面的评论百分之百是“活动还有吗,我也想参加”。

但是很奇怪,我突然又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为什么呢?

这一切什么时候能结束呢。

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或许我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是个矫情又有病的人。

上帝赐予了我苦难,同时赐予了我将苦难放大细细咀嚼的能力。

这可真艹蛋。

-

雷哥这个人说话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第二天起床我果然头疼了。

那种丝丝缕缕让人恨不得对着空气打一圈的胀痛让我异常烦躁,结果吃早饭的时候雷哥还来惹我,他说“忘了问你,那姓陆的小孩儿你打算咋办”。

我费了半天劲才意识到他是说那个给我留纸条的陆子钧。

我没好气地说:“能咋办,以后我俩一辈子可能都见不着一面了,这种事需要处理?”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无视。

我就不信这小孩还会因为一时冲动再来x市。

雷哥说:“也是哦。”

他还是做了回人,给我弄了蜂蜜水又找了止痛药。

一颗药下去那种疼痛终于好了些。

我舒了口气,就跟雷哥一起出了门。

*

今早我收到了邓清云给我的消息,说是面试通过了,今天可以过去签合同。

这个办事效率着实让我汗颜,说实话这种待遇对我来说真的蛮难得的,仅有的几次都是因为宣衡。这么一想宣衡跟我确实原本不应当是一个世界的人。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想通。

无论如何,总之不是现在。所以去是肯定得去的。

我跟邓清云说我今天去,他说让我叫上雷哥。

我心念一动,估摸着大概是组乐队的事,到了那果然是这样。

邓远和方芷兰都在,还有邓清云。从邓清云那我得知方芷兰年轻时居然是弹贝斯的,难怪他俩会认识还能走到一起。

“那我们的贝斯手呢。”我说,然后眼神惊悚,“不会是……”

“想多了。”邓清云道。

然后他说,“马上就来。”

我说“哦”。

然后我抬头看到了宣衡。

在那个瞬间我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网络文学我想不会吧……真就要为了让男女主,哦不对,在这里是两个男主相遇硬让宣衡为爱拓展新技能吧……

宣衡说:“拿个衣服就走。”

哦。

我就说。

……对哦。

他要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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