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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王夫说得不错。”元明瑾轻声,似是自语,“本王还记得,初见你时,你瘦瘦小小一只,被母父像狗一样拴在门外,喂点秕糠就算完事。”

秕,即中空或不饱满的谷粒;糠,即稻麦脱下的皮壳。

这些东西都是拿来喂牲畜的,可家里实在太穷,生了三个男儿,才终于等来一个女儿。大哥招妹十四岁便嫁了人,二哥盼妹被卖进花楼做了瘦马,这才换来了喂养小妹的米汤。

“本王于心不忍,便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你。一转眼,你都能吠得这么响亮了。”

元明瑾若有所思,缃叶的瞳孔却颤得越来越剧烈。

在天元贵族中,将夫侍送给她人,是一种常见且好用的,快速拉近关系、笼络人心的手段。文人墨客不仅引为雅事,更以此为社会风尚。

若是哪个小侍才情过人,抑或是姿容出众,那还不知要在多少女郎手中辗转流通。

这不是福,反是祸。

“看来本王把你养得极好。”

轻飘飘的一句,分明听不出情绪,却叫缃叶忍不住细细发起抖来——这样评估货物般的语气,他再熟悉不过。

当年母父也曾想过把他卖作瘦马,然而见他年纪太小,心中又残留着对他两个哥哥的愧疚,便半推半就地作罢了。

但留在家中的日子,说不定还不如被卖作瘦马。他活得像条皮毛枯黄的流浪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蹲在路边时,连见了落难男子就想揩油的马妇走卒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遇见殿下那日,他失手打翻了母亲好不容易才为小妹弄来的羊奶,便被暴怒的父亲往脖子上挂了条麻绳,像拴狗似的拴在门外。

时值隆冬,雨雪霏霏,身上破旧的麻衣耐不住寒,迎妹冻得手脚红肿、嘴唇发紫,牙齿咯吱咯吱作响,每一寸皮肉、每一条骨头缝子,都被寒风刺得生疼。

晕厥在雪地里的前一刻,他隐约见一人骑在高头大马上朝自己奔来,银甲护体、英姿飒爽,宛如神女再世……

小迎妹还以为是自己临死前的幻觉。

再后来,殿下扔给他母父十两银子,将他放到马上带走,让他在王府里做杂役,还给他重新取了名字,唤作缃叶。

但再未传唤过他。

也许是出于对母父的怨气,也许是出于出人头地的野心,抑或是出于想要报答救命之恩,他并不甘心就此被殿下遗忘。

又过几年,他满了十五,一日趁殿下酒醉,爬上了她的床。

缃叶扑过去,想抱住她的小腿,临了猛地记起她的洁癖,又生生止住,只匍匐在她脚边,墨发如瀑,自纤细脖颈淋漓而下,轻薄的春衫勾勒出浑圆翘臀和姣好的曲线。

“求殿下不要把奴送人!一男怎能再侍二妻……”缃叶哭道。

元明瑾没理会他,只是看了看地上那几个脏脏包,微不可察地蹙起眉心。

自她一出现,苏小糖哪儿还顾得上缃叶,一颗心全系在她身上。见她盯着掉落在地的脏脏包出神,还以为她想吃,急道:“殿下不可!我、我……可可粉不够了,待我再弄些来!”

说罢便忙往外跑,想去万钱楼找师母再拿些可可粉。

错身而过之际,元明瑾两根指头一伸,拽住他衣袖,嘴唇擦着他耳尖,气若游丝地说了些什么,还不待他听清,便两眼一闭,软倒下去,被苏小糖接了个满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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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热,大家要多喝水,我昨天没怎么喝水,今天早上起来嗓子疼得要命[裂开]

惊鸿相思入骨。

元明瑾再醒来已是五日后。

眼皮干涩得像是黏在了眼球上。她睁开眼,转动躺得僵硬的脖子,一侧过脸,就见枕边搁着一团漆黑东西,伸手摸了摸,还挺柔软。

元明瑾眨眨眼,视野渐渐清晰,这才发现那是人的发顶,乌发浓密,一颗发旋乖巧地窝在其中,看起来并无脱发困扰。

苏小糖手臂交叠,侧趴其上,粉白的脸蛋被挤得堆起鼓鼓的软肉,密实长睫安静地垂下,小扇似的盖住眼下乌青,睡得很沉。

他似乎已经很久没喝过水,嘴唇干裂起皮,鲜红得快要滴血。

她无声地勾起唇角,蹑手蹑脚下了床,走到外间。

张嬷嬷守在那儿,见元明瑾出来,双手递上一封信,躬身道:“太医说您五日后醒,果真一天不早,一天不晚。”

元明瑾点点头,拆开封泥,一目十行读完,视线落在信纸右下角“沈”字印章上,冷笑一声:“……舞郎,又是舞郎。本王早该想到的。”

她将信放在烛火上烧尽,问张嬷嬷:“府中一切如常?”

“一切如常。只是……”张嬷嬷似有些难以启齿。

“直言便是。”

“成婚后第三日,您该陪王夫回父家省亲的。”

元明瑾恍然大悟。

“的确,也不好叫他被人看轻了去。”她揉着酸胀的眉心,“你现在就给尚书府送拜帖去,再备些礼,切勿假手于人。”

“老奴知道。”张嬷嬷展颜一笑,“这几日都是王夫不眠不休守着您,倒叫老奴轻松不少。”

闻言,元明瑾揉眉心的手渐渐慢下来,“……他不是苏尚书的嫡长男。”

张嬷嬷霎时大惊失色:“这……那他是何人?!”

她做梦也想不到真正的王夫另有其人!

虽然苏小糖嫁进来时日尚短,但见他一醒来就巴巴地追问殿下的去向、为殿下亲自下厨,还通宵达旦守在昏迷的殿下身侧,张嬷嬷已将他视为自己人,还十分欣慰真心待殿下好的人又多了一个,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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