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成九年,上元节。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
这里是哈罹王庭所在的“金帐城”,一座建立在流沙与绿洲交界处的庞大营地。
狂风卷着粗砺的砂石,拍打着无数座穹顶毡房,出如同野兽低吼般的声响。
这一年,刘思雨十六岁。
五年的光阴,足以让当年那个在雪地里哭喊的稚童,长成一名身姿挺拔的少年。
只是他的眉宇间没有属于少年的飞扬神采,反而积淀着一层与其年龄不符的阴郁与沧桑。
为了这一天,他变卖了祖父在老家留下的所有田产与铺面,换成了满车的丝绸、茶叶与美酒。
他忍受着族人的白眼,被骂作“认贼作父”的软骨头,只因为他疯一般地学习那晦涩难懂的哈罹语,甚至模仿那些蛮夷的饮食与礼节。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忍辱负重,只为了一件事——再见母亲一面。
哈罹王子的金色大帐内,地毯厚重,熏香缭绕。
银的哈罹王子慵懒地斜倚在铺满虎皮的王座上,手里把玩着一只精致的汉家玉杯。
五年过去,岁月并未在他俊美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反而赋予了他一种更深沉的威压,那是征服者独有的傲慢。
“你是说,你是为了汉人的上元节,特地来进贡的?”哈罹王子微微挑眉,用流利的汉话问道。
刘思雨跪在帐下,头颅低垂,声音恭敬而颤抖“是。今日是汉人的上元佳节,也是团圆之日。草民……草民斗胆,献上薄礼,只求殿下恩准,让我与母亲孟氏见上一面。”
为了展示诚意,刘思雨特意用哈罹语重复了一遍请求。虽然口音略显生硬,但词汇准确,显然下过一番苦功。
王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看着台阶下这个卑微的汉人少年,似乎想起五年前那个在雪地里抱着母亲大腿痛哭的孩子。
“为了见那个女人,你竟然学会了我们的语言。”王子轻笑一声,手指轻轻敲击着玉杯,“有趣。汉人常说‘孝感动天’,你这份心意,倒也难得。”
王子挥了挥手,原本冷硬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准了。今日上元,便许你们母子团聚片刻。”
“谢殿下!谢殿下大恩!”刘思雨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额头撞击地毯出闷响,眼眶瞬间红了。
五年了,在那无数个噩梦惊醒的夜晚,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然而,侍卫长的脸色却变得有些难看,支支吾吾地跪下禀报“殿下……马尔洛将军他……他刚才没有去校场练兵,而是……而是偷偷跑回了自己营帐,恐怕此时还在喝那个汉人娘们……”
王子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手中的玉杯重重磕在案几上,出清脆的响声“混账东西!军令如山,他竟敢在这个时候去搞女人?我把孟蓉赐给他,可不是让他不分时机的躺倒在女人肚皮上!”
侍卫长冷汗直流“是……马尔洛将军说,今日是汉人的节日,他要……好好‘犒劳’一下那个汉人娘们。”
王子站起身,高大的身躯散出凛冽的杀气,对外喝道“传令下去!让马尔洛立刻滚去校场领五十军棍!告诉他,下次再敢管不住裤裆里的那根东西违反军纪,本王就割了他那玩意儿,让他去守黄盐湖!”
说罢,王子看了一眼跪在地上面色惨白的刘思雨。
“你就在这儿候着吧。本王还要去处理军务,待会儿你母亲来了,你自己与她叙旧。”
王子轻笑一声,大步流星地从侧门离开了大帐。
空荡荡的金色大帐内,只剩下刘思雨一个人。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那鎏金香炉里升起的袅袅青烟,在空气中盘旋、消散。
刘思雨跪坐在地上,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掌心的肉里。
他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恶心与屈辱,胃里翻江倒海。
父亲的抛弃、族人的唾骂、五年的艰辛,都不及刚才那几句对话带给他的打击沉重。
原来,娘亲在这里已经彻底变成为异族的玩物了吗……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每一秒都像是在他在心头凌迟。
不知过了多久,帐外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那是金饰碰撞出的悦耳声响,在寂静的午后显得格外撩人。
帐帘被一只白皙却丰润的手缓缓掀开。
“殿下召妾身来所为何事?难道是《礼记》中还有什么不明之处,需要妾身解惑?”
这声音……
刘思雨猛地抬起头。
这确实是母亲的声音,依旧清冷、悦耳,但那语调中,却多了一丝从未有过的慵懒与甜腻,仿佛是从嗓子眼深处勾出来的媚意,带着一种被男人狠狠疼爱过后的沙哑。
下一刻,那个身影完全走进了大帐。
当刘思雨看清眼前之人的那一刻,他脑海中那个端庄、高贵、穿着墨绿长袍的母亲形象,瞬间崩塌,碎成了一地齑粉。
那是孟蓉。
但那已经不再是他记忆中的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