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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她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子在尸体身边踩了几圈,恍惚间她才发觉,原来小脚穿大鞋是这样奇妙的感觉。鞋子很不合适,但也勉强能走。】

【她总算放下心来,避着月光悄悄离开。她以为,只要避开了月亮,就没有人能够发现她了。】

【殊不知,瘦弱的脚掌并不能填满宽大的旧鞋,踩在地上的鞋印模模糊糊,前轻后重……】

顾韵芷洋洋洒洒写了不少,虽说已经得到沈砚的首肯,但她还是在发报前联系了报童,把第一份还带着温热的报纸送去了警察厅。

主要她昨晚先是被解剖过的尸体吓到,又是深夜精神不济,就忘记提“小脚穿大鞋”这个证据点了。

她和沈砚去案发现场时,顾韵芷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顾韵芷一早奋笔疾书,这会儿人有些饿,便和准备偷懒的朱佳佳一块去路边买东西吃。

这会儿《拾光报》也发了有一阵,街头巷尾沸沸扬扬都在谈论《血色木雕案》这件事。

走到摊子前,顾韵芷叫老板帮她称几个苹果。

老板旁边还站着卖红薯的婶子,那婶子也攥着份报纸,神情得意道:“嘿呦喂!我们早上还讨论过凶手的杀人方法,没想到,报纸这么快就登出来了!”

苹果摊老板投去一眼,表情里带着几分难以置信:“你们?谁呀?”

婶子哼哼两声:“我和我们邻居王老太太!怎么的,你不信?”

苹果摊老板猛摇了摇头:“信不了。”

婶子白他一眼,又在弄堂口这环视一圈,看到个卖炒瓜子的大爷正低头挑瓜子,就又高高兴兴找他讨论去了。

顾韵芷抱着一纸袋苹果往回走,朱佳佳走她身边小声道:“顾编,你这马上要成名人啦!”

顾韵芷失笑:“可别,我并不想暴露笔名。”

朱佳佳不理解:“为什么?让大家伙都知道知道,我们祈念是报社里最美最厉害的女编辑不好吗?”

顾韵芷没说话。

朱佳佳说完也觉出些不对劲来,随即后怕道:“我可真是傻了,你写的这可是凶杀案,万一叫那凶手给盯上了……”

“韵芷。”她担忧道:“要不咱们还是不写了吧?”

顾韵芷笑着看她:“你不想咱们报社早日晋升主流行列了?”

朱佳佳马上道:“当然想。”

顾韵芷:“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谁。”

以及,她到底有什么故事,又何至于要走到杀人这一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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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杜娟的公寓是沈昭亲自为她选的,阳光充足,每每上午,日头总能将这间装修华丽的公寓照的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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