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傍晚,林听云和格里芬在溪流附近找了个地方过夜。
目前因为没有固定的巢穴,他们的日子就和流浪差不多,基本上是走哪儿睡哪儿。
而林听云也一扫最开始的担忧,逐渐适应了风餐露宿的日子,变得越来越像个真正的野生动物。
“嗷呜——”
“嗷呜——”
熟悉的狼嚎不断的在森林里响彻,这头的林听云缩在树桩的旁边睡得正香。
在她的身侧,格里芬却没有睡觉。
他目光幽深的盯着狼嚎传来的方向,他听林听云说今天在狼群里碰见了之前遇见过的孤狼。
就是那头曾经差点猎捕妹妹和他的狼,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格里芬不敢想,如果今天林听云没有成功逃脱,那么他将会迎来怎样的绝望。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还得再等等……
等再长大一些,等那头狼落单,等他有十足的把握从狼群里全身而退还能保护林听云的时候。
他一定会第一个冲过去咬死那头狼。
……
由于林听云受伤了,格里芬日常更加警惕了,几乎没离开过她的视线。
两头熊平常就没远离过对方,现在更是夸张,无论是吃饭、喝水、睡觉还是挠痒痒,简直是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
现在就连捕猎小动物,格里芬也会带上林听云一起,让她藏在草丛里看着自己动爪。
不得不说,格里芬在捕猎的技巧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至少这几天观察下来,就没见对方失手过。
当然,格里芬会如此努力的捕猎,大部分原因是想喂投林听云。
吃肉就能长得快,几乎成了他的生存宗旨,为了让林听云后腰上的伤好的快一点,一连几天他不是捉鱼就是捉兔子,最幸运的那天还抓到一只出生不久的驼鹿,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
这天上午,林听云正在熟练的爬树掏鸟蛋。
忽然嗅到了一阵香甜无比的味道,光是闻着都口齿生津。
“林听云。”
原来是格里芬回来了,他远远的跑过来,浑身毛发凌乱,嘴里叼着十分熟悉的东西。
“你弄到蜂蜜啦!”
一下子就确定了这是什么,林听云顿时虎躯一震,连忙迫不及待的从树上爬下去。
“是找到我之前的那个了吗?”她问。
自从上次品尝过蜂蜜的甘甜以后,她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味道,爱上了蜂蜜的美味。
只可惜当时留下的气味儿不够,后来又太过混乱,跑的太远,最后想找回去就没那么容易。
为此,林听云还懊悔了很久。
要知道在森林里能吃上一口蜂蜜可是很难的。
“不是。”
将叼着的一大块蜜蜡递给林听云,格里芬很不自然的用前掌拨了拨自己脑袋上的绒毛,很是小心的微微别开脸。
这次为了弄到这个蜂蜜,他也被蜂蜜叮了好几口,虽说不像林听云之前那么严重,但看上去也惨兮兮的。
“那就是别处找到的!”
喜滋滋的接过蜜蜡,林听云当即往嘴里塞,她早就馋的不行,远远嗅到的时候口水都快下来了。
“好吃!”
甘甜的味道一如既往地美味,林听云吃的满嘴都是蜜,连带着爪子也都黏腻腻的。
“你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