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半空中本就难以改变动作,他反应又不算快,这一刀必中。
同样是厚重的棉衣救了他,让奚苗这刀砍到了骨头,也卸了劲。
“切,力量还是太弱了。”
奚苗不满意的甩了甩刀,那把跟青龙偃月相似极了的绝世好刀一下便甩净了血,露出刀锋寒光。
她翘起嘴角,冲来财哥摊开掌,弯曲四根手指做了个‘来’的手势。
“不是要杀我吗?来!”
草!
王振兴心中大叫一声。
来财哥这个名字王振兴用了好多年,平时还经常挂在嘴边,‘来’跟是他平常最爱用的字眼。
这辈子头一次,他听见‘来’竟然头皮发麻,恐惧到了极致。
他真的会死在这个女人手里!
莫名的,王振兴预感到了这点。
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一瞬间立了起来,他只有一个想法——
逃!
得想办法逃走!
可惜没时间给他细想,奚苗的刀已经到了他面前。
她没学过武术,刀法简单实用,是砍海螺和蟾蜍练出来的,目前也只有两招。
横刀砍、竖刀劈。
这两下子在练家子那不够看,对付普通人已经够了,加上绝世好刀吹毛即断的锋利程度,来财哥勉强躲开了砍向胸膛的那一刀,御寒的衣物豁了个大口子。
冰冷的风灌进去,直接接触到皮肤,像是隔着肉把血液冻住了一般。
来财哥的动作更加迟缓了,拼命的缩起身体想要抵御寒冷。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他顾不上节省,背包里有什么便用什么。
全都当成投掷武器丢向奚苗。
奚苗停了几秒,任由他扔。
等来财哥扔空了,才提刀追上去。
这会,地上的黑暗丛林终于爬了起来。
混社会的闲散人员大多要面子,有些甚至把面子看的比命更重要。
黑暗丛林没到那种程度,却也是爱面子的,想当年他也算是小混混里的大哥,多少人见他都要给面子叫声哥,今天被来财哥阴了一把差点死了,他恐惧过后,便是破天怒火。
“让我来!”
看奚苗压着来财哥打,他高喊一声,怕奚苗直接把来财哥砍死。
他的仇他要自己报!
黑暗丛林的武器是一根一米长钢筋,上面还带着螺丝纹路,看一眼就知道坚硬无比。
比起他这根‘铁棒’,来财哥手中的小匕首顿时显得不够看了。
但来财哥宁愿对上黑暗丛林,也不想再跟奚苗打,他能感觉的出来,这女人身体轻盈的过分,力气更大的像是大猩猩。
明明长的一副柔弱相,却比高大魁梧的男人更让他恐惧。
黑暗丛林扑了出去,直接挡住了奚苗的视线。
她“啧”了一声,收起刀,“你欠我个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