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小镇大多人都没有读过书,也没多少文化,没想到托尔斯以前竟会是一位作家,温笛感到很新奇。
过了会儿,院子外传来声音,几人转头,便见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
正是托尔斯。
托尔斯在屋外脱下鞋,抬头见屋内坐着四个小孩,眨眨眼笑着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家里竟然来了这么多客人!”
温笛跑到他面前,乖乖地喊:“托尔斯叔叔!”
托尔斯高兴地抱起他:“好久没见小温笛了,真是想念,要是小温笛是女孩就好了,我一定让埃尔维斯把你娶回家!”
埃尔维斯顿时红了脸,捏着拳头站起身:“爸!你能不能换身衣服再抱温笛!”
“好好好,平时也没见你这么爱干净,你也就在意温笛身上干不干净。”
托尔斯放下温笛,摸摸他的脑袋,朝着小朋友们说:“等叔叔换个衣服,这么多客人,叔叔还是要保持一些体面的。”
两分钟后,他换好衣服出来,朝着埃尔维斯道:
“埃尔维斯,你是否应该向我介绍一下你新朋友?”
埃尔维斯没反驳说他们不算他的朋友,一一介绍了他们的名字。
“他们说他们有事要找你帮忙。”
埃尔维斯说完,三个小孩露出有些许慌张的表情。
他们对托尔斯的印象还不错,但觉得时间太短,还不能这么快下定论。
于是阿森说:“叔叔,听温笛说您厨艺很棒,所以想问问能不能留我们在您家吃顿饭。”
“当然可以了!”托尔斯热情道。
“那你们先去玩吧,叔叔去给你们准备大餐了,不过若是做得不好,你们可不能明说哦~”
“谢谢叔叔。”
温笛没想到他们要留下来吃饭,于是趁托尔斯做饭的时候跑回家和哥哥说了在埃尔维斯家吃饭又跑了回来。
吃完饭,几人在院子里说悄悄话。
“我觉得托尔斯叔叔可以信任。”
“毕竟我们以后要当演员的,他们的表情是否有表演痕迹是逃不出我们的眼睛的。”
“我觉得托尔斯叔叔很热情,不会伤害小孩。”
虽然埃尔维斯也要干活,但他显然也是被父亲宠爱的小孩,只不过他是被当做男子汉一样宠爱,而温笛则是被当做王子。
只有他们两人是不一样的。
温笛用力点头,表示赞同他们的话。
“那我们什么时候告诉叔叔?”
“我们先帮埃尔维斯一起干完活儿,再说这件事吧。”
“嗯嗯。”
于是他们一起帮埃尔维斯干活儿,埃尔维斯家后院是一大片的稻草田,因此要做很多的农活。
忙完后,他们便将修女是人贩子的事告诉了托尔斯和埃尔维斯。
“怎么可能?你在胡说什么?”
埃尔维斯皱起眉,满眼不敢相信。
他认为虽然昨天修女他们的行为有点偏激了,但也上升不到人贩子的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