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我们走吧。”定了定神之后,她笑着说道。
周大有点点头:“好,走吧,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我最爱的女人
滴滴——清晨的电车沿着轨道缓缓行驶而来,到站停下,打开了车门。顿时,一群等待了很久的人挤了上去,以前去上班的人居多。其中有好几个男人,都穿着笔挺的西服,戴着玳瑁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瞧着,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准儿,其中还有留洋归来的人。
好像不论什么年代,早上的车子,总是很拥挤。这里,亦是一样。
穿西装的,穿长衫的,穿蓝布大褂的,穿粗布短打的……全都挤在一起。桂花头油的气味,剃须水的气味,手里包子的气味,久不洗澡的体味,林林总总混合在一起,肠胃不适的人,一定会想要吐出来的。
清早起身去往公事房上班的文员林家康,就是这其中一个。他皱了皱眉毛,看了旁边坐着的老汉一眼。
那红光满面的老汉恍若未觉,自顾自吃着手里报纸包着的包子,还不时砸吧一下嘴巴。大葱猪肉的味道,浓郁极了。
没法子,林家康只得扭过头不去看他,努力忽略身边的气味。他想了想,低头从公事包里抽出一份报纸,低头看了起来。
也许沉浸在文字中,就可以忘却身边的世俗吧。
老汉好奇的转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却见报头上印着“新城文化报”五个字。
林家康对于报纸前头的新闻只是匆匆浏览了一遍,翻到后面的小说版块的时候,才神情专注的细细看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电车徐徐沿着轨道行驶着,车顶上长长的线,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芒。
电车摇摇晃晃,车厢里的人也跟着摇摇晃晃。
专心致志看着报纸的林家康,面容清俊,身材瘦削。一身灰色西装,衬托得他格外出众。
他对面站着一位穿着蓝紫色绉纱旗袍的女子,手里拿着小巧的绣花半月形手包。短发烫成一个个小卷,贴在耳朵背后。她生着一张满月状的脸,皮肤很白,鼻梁挺直,算是一位美人儿了。她一直在悄悄的盯着林家康看,不知不觉的,红了耳根。
林家康看着看着,忽然阖上报纸,长吁短叹起来。
吃包子的老汉咽下最后一口,看着他张开油腻腻的嘴,问道:“小伙子,你这是咋啦?”
林家康看了他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明白。”
老汉嗤笑一声,道:“别瞧不起人,你要不就是为了狐小霜难过,要不就是为了沈嫣然难过,我说得对不?”
老汉说话的时候,包子的气味还在不断的喷出来,但是,林家康此时已经不在意这一点了。他看着对方,有些小小的激动:“你也知道寻仙这篇小说?”
“怎么不知道?刚开始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那些侠义小说。现在看着看着,倒是看进去了。很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两个女子。寻仙嘛,就该好好追寻成仙大道,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老汉不屑的说道。
林家康啪的一下放下报纸,手舞足蹈的说道:“怎么会没意思?成仙虽然好,但是也太孤独。身边必须得有一位红颜知己相伴,那才叫做完美啊!”
“都成仙人了,还要什么女人?”老汉显然不同意他的想法。
“仙人也是人啊,仙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寂寞了吗?想一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上几千上万年,不觉得可怕吗?”林家康与这个老汉,激烈的争论起来。你来我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老汉固执的说道:“反正,我都是跳着看的。有那两个女子出现的部分,我都是不看的,只喜欢看宋蔷变强的过程。”
此时,一直站在老汉对面,默默听着他们争论的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子开口道:“你老人家都没有看过,自然不会知道那两个女孩子的好处。”
闻言,林家康宛如找到了知己,看向大学生:“你也看过寻仙?你喜欢狐小霜还是沈嫣然?”
“当然是狐小霜。”大学生回答道:“毛绒绒的耳朵和尾巴多么的可爱啊,真想要摸一摸……”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而且,她的性格也可爱。天真活泼,热情纯洁。这样的女孩子,一想到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世界上不会真的存在,我就感到非常的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