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的灯光,五光十色的闪烁着。衣裳华丽的男女,成双成对,在舞池里徜徉。什么战火纷飞,什么妻离子散,在这里,完全感受不到。这里,是一个富贵温柔乡。
雪茄的气息跟浓烈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再加上酒水的味道,熏得人不喝酒也带了三分酒意。这个名叫“艳倾城”的夜总会的大厅里,整夜整夜的,都弥漫着这样的气息。
周大有坐在人群里,看着舞池中的一对对男女,不由得感到有些头晕目眩。
今天跟文明书局的人商议《归乡》的再版,吃了饭之后,就被他们拉到了这个地方。这也算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踏足这样的地方。
面前摆着半杯金黄色的威士忌,他略微喝了几口,便不再喝了。酒这东西,他实在是不怎么喜欢。又伤胃又伤脑子,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个。
文明书局的几个人都下场子跳舞去了,一个个看起来道貌岸然,到了这个地方,就露出本来面目了。搂着那些舞女上下其手,乐得不要不要的。
现在这张铺着酒红色桌布的位置上,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看起来颇有些醒目。
唱玫瑰玫瑰我爱你的歌女下去了,赢得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再上来的是几个穿短短白裙子的舞女,在台上跳起了大腿舞,气氛顿时更加高涨了。
好些男人连舞都不跳了,看着台上一双双大白腿,只差流口水。这景象简直没眼看,周大有低下头端起酒杯,浅浅的啜饮了一口,觉得脑袋更加晕眩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柔媚带着点沙哑的声音响起,好像是在跟他说话。
周大有抬眼看去,一个穿着金色旗袍画着浓妆的女子端着一杯红酒,微笑着看了过来。
她应该有些年纪了,眼角的细纹,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但她身材保持得很好,气质绝佳,冲淡了年纪带来的不足。所以,依旧是一个看起来很有魅力的女人。尤其是她说话的嗓音,一点点烟嗓的感觉,极有魅惑力。
周大有带着几分歉意的笑了笑,道:“我是跟着谈生意的几个人一起来的,对这些事不怎么感兴趣,所以……”
出现在这个地方,又是这样的穿着打扮,她显然是个舞女。
周大有表现出自己不是爱玩的人,希望打消对方的念头,不要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自己身上。
这些地方的舞女,说是陪客人跳舞,其实,也基本都是卖身的。哪怕是一开始决心只陪跳舞不陪客人出去,在这种地方混迹的时间久了,也很难保持初心。
虽然如此,但是周大有也并不会拿有色眼光看她们,都不容易。
那女人接触到周大有的眼神,微微一愣,随即笑意更浓了,自顾自的坐了下来:“没关系,我们只聊聊天就好。——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寂寞啊……”
白玫瑰
不等周大有说话,那女人便介绍自己道:“我在这里有十年了,大家都叫我白玫瑰,先生贵姓?”
“我姓周。”周大有微微欠了欠身,开口说道。
“您看起来,跟这里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白玫瑰饮下一口如血一样的红酒,鲜红的舌尖舔了舔丰润的嘴唇。眼睛微眯,猫儿一样。“你看着我们的眼神里,没有轻蔑,也没有亵玩的意思。”
“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极少数禽兽不如的人除外。”
白玫瑰微微垂下墨黑睫毛,看着杯子红酒荡漾,低低的烟嗓,听起来格外魅惑:“我在欢场中打滚了十几个年头,见过无数的男人。什么样的都有,唯独您这样的人,极少极少。这个地方看起来,与你很不相配。像你这样的男人,就该端坐在书桌后面,拿着笔书写,或者拿着书本翻看,那才是最适合你的模样。”
周大有闻言,哑然失笑,伸手端起酒杯来:“为这话,敬你一杯。”
白玫瑰微微一笑,与他碰杯,涂着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端着酒杯的样子,格外迷人。
两个人对坐闲谈起来,周大有发现,白玫瑰竟然是个言之有物的女人,不由得有些惊讶。她淡淡的笑了笑,将杯子里剩余的红酒一饮而尽,道:“其实,我也是读过书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