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跑到大街上去捡瓶子拾废品,晚上就睡在桥底下或者公园长椅上。
十三岁那年,他加入了街头一个小混混团体,成了年岁最小的小弟。
有一次,两拨小混混约架,在一条小街上大打出手。
叶朗行虽然年纪小,又瘦瘦弱弱,但是下手特别狠,而且不要命。
小小一个少年,拿刀砍伤了对方好几个成年人。
但是他们这一方人少,不久就落于下风。
叶朗行跟着混混们撤退往回跑,对方一群人追着砍杀。
叶朗行毕竟年纪小,体力不够,跑着跑着落了单。被五六个手拿长刀短棍的混混追着,钻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那条小巷是死胡同,叶朗行进去之后就傻眼了。
而且这里四壁空荡荡,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吓坏了,他知道被那些人追上,自己不死也得变成残废。
这时候,他看到在巷子一侧停着一辆汽车,车里有人。
他好像看到了一线生机,跑过去,小手拼命地拍打车门。
虽然他心里清楚,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拎着刀,浑身是血,车里的人多半不会给他开门。
但也只能碰碰运气,死马当活马医。
万幸,车门在那伙混混追进巷子的前一秒,终于打开了。
一只白皙的小手伸出来,朝他勾了勾。
叶朗行如同捞到了救命稻草,一步窜了进去。
车门关上。
这时候,那伙混混也追到了巷子口。
他们朝巷子里看了看,空无一人,只有一辆停着的豪车。
领头的混混带着人朝那辆车缓缓走了过去。
正要靠近,豪车里的司机连着按了几下喇叭。
那伙人不敢再靠前了。
毕竟,能开这种车的人,非富即贵。混混们总是知道谁能惹,谁不能惹的。
于是一群人调头离开,朝别处追去了。
躲在汽车后排的叶朗行一直蹲在座位下边,头都不敢抬起来。
他身旁,就是一双被白色童装款西装裤包裹的腿,和一双锃亮的小皮鞋。
蹲了好半天,头顶上传来一道稚嫩的声音:“小哥哥,他们走了,你起来吧。”
叶朗行这才缓缓抬头。
自己身旁坐着的,是个十来岁的男孩。
一张小脸儿白嫩精致,穿一身白色小西装,就像图画书里漂亮的小王子。
叶朗行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这么贵气的男孩子。
而且这个男孩还救了自己的命。
他不由得看得有些入迷。
“小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男孩问道。
叶朗行回过神儿来,摇摇头:“不、不用。谢谢你……”
男孩从包里掏出一条非常漂亮的方巾,塞到他手里:“你擦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