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依然分开,就算当初是她要离开的,其实,她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男人。
人的心只有一颗,无法分割给许多人,很早以前就将心许给了那个校园王子,今生,恐怕她很难再爱上其他人了。
从十八岁到二十四岁,顾盼爱了他整整六年;从二十四岁到二十七岁,她依然爱他,只是,不再年轻的她选择了将这份爱深埋心中,差点,连自己都骗过了。
陈琳就说过,她顾盼就是鸵鸟,遇到事情只会将头埋入沙中;季浩南早就发现了她根本就不爱他,所以才可以那么轻易的背叛。
如果真的很爱,所谓的早就分开的恋恋不舍的旧爱怎么可能轻易地就打败了新欢?
既然是旧爱,就已经是过去式了啊。
只可惜,她是一个笨蛋,会对过去念念不忘,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式了。
事到如今,我依然爱你,顾盼依然爱着夏亦初……想到这里,顾盼十分的害怕心惊,爱又如何?
子欲养而亲不待
过往的伤害依然存在着,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在那一年她早已将泪水流尽,早已学会,独自一人躲着舔伤口。
这个世界,除了你自己,没人更爱你的。
顾盼和夏亦初之间很难回到十八岁的单纯美好了,而且现在已经不是两个人的问题了,如果她再介入,会是四个人的矛盾和纠葛。
胡丽婧小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该怎么办?
顾盼最讨厌的是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婚姻和感情,无论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哪怕是,以爱情为借口。
以爱为名,就可以没有道德感吗?
所以,虽然她谅解了陈琳和季浩南的行动,却无法再跟他们做朋友了。
真的要爱,可以先跟她把话说清楚,背地里来往算什么?
同样的,夏亦初已经有了未婚妻,甚至是孩子,他们之间就不应该再有纠缠。
她宁愿他恨自己,也不要三个人一起万劫不复吧。
况且,当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存在,他居然会,动手给了她一个耳光。
那一记耳光打得她好痛,很疼很疼,一直都现在,顾盼都还没缓过劲来。
以至于现在一看到他扬起手,她会觉得他是要打自己了,完全就是一种直觉反应,是受过伤害之后对自己的保护。
所以顾盼才会冲口对他说出那伤人的话语,那个时候的她,只是一只刺猬而已。
这些纷繁复杂的问题纠缠在心头,觉得心里乱糟糟的,突然之间就不想再呆在这个城市了。
还是要去上班的,就必然会再见到夏亦初,她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他了。
不如就暂且先离开几天吧。
所以,才会想到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