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春花诧异的看着他。
他怎么这么了解她的心思?
“梓清向来乖巧懂事,从小不让我们操心。哪怕不是我们亲生女儿,到底在身边养了十三年怎么会没感情,你素来心软,只怕你担心梓清回到陈家不会被他们接纳,甚至会被寻春娇虐待,就不舍得放她回陈家受罪。”
“云海,那你说,我们能留住梓清吗?”
“如果梓清自己愿意留在烟家的话,那她就能留下来。”
既然已经确定媳妇的想法,烟云海自然会支持她的。
梓清是无辜的。
以寻春娇这些年的做派,内心里,指不定怎么恨媳妇。
被媳妇养大的梓清若回到陈家,必然会被磋磨。
如此,还不如留下梓清。
最起码,他们会让梓清读完书,不会逼她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更不会让她小小年纪就去打工赚钱之类的。
得到云海的肯定,寻春花这才放心下来。
她就怕寻春娇跟她对着干,要把梓清抢回去。
既然云海这样说,那只要梓清愿意留下,寻春娇就抢不走她的。
安抚好媳妇,云海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他说,“媳妇,你好好休息,我去做饭。”
春花拉住他,“云海,还是我来吧。”
他做的饭菜也就勉强能吃。
梓晖好不容易能改善改善伙食,还是别让他荼毒梓晖的胃了。
不然白瞎她买的菜。
云海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有些不自然的挠挠鼻翼,“那我帮你打下手。媳妇,真不是我不认真学习做饭,想偷懒。而是这做饭,对我而言,比抓捕抢劫银行的悍匪、连环凶杀案的凶手都要困难。”
春花无奈摇头。
“云海,你可别小看做饭,也是讲天赋的。有人自己琢磨,就能做出可口的饭菜。有的人,就是顶级大厨手把手的教,做出来的菜,都难以下嘴。”
在厨艺的天赋这点,寻春花最有发言权。
娘和寻春娇的厨艺都是能做熟的程度,而她却能琢磨出好吃的,几乎不用别人教几遍,她只要听说过,或者吃过什么,自己一琢磨,就能做出来。
这可能跟她自己比较爱好美食,喜欢琢磨吃的有关。
她买了草鱼,排骨,莴笋梗。
煮了饭。
云海帮她杀鱼,而她则给排骨焯水,准备做糖醋排骨。
夫妻俩搭配干活,赶在梓晖到家之前,就做好了饭菜。
酸菜鱼,糖醋排骨,莴笋炒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