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民冷哼一声道:“哼,要是让我知道哪个挨千刀的偷了钱,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其实,夏浅浅心里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可眼下没有半点证据,她只好把这怀疑暂且压在心底。
陆铮说:“这事我们陆家也不能就这么吃这个闷亏,让我来想办法,把这事解决了。”
林淑兰一听,脸上露出羞愧之色,忙说道:“这、小陆啊,丢钱这事本来就是我们对不住你们陆家,现在还得麻烦你,真是过意不去。”
“不麻烦,咱们以后都是一家人。”
听了陆铮这话,林淑兰越看这个准女婿越满意。
她用筷子夹了块鸡腿,放到陆铮碗里说:“小陆,你吃,多吃点,别客气。”
接着,她又夹了一块鸡腿给夏浅浅:“浅浅,你也吃,你这么瘦,可得好好补补。”
夏青山见老伴儿这么快就“倒戈”,不满地哼了一声。
林淑兰看着夏青山这把年纪还吃醋,不禁笑出了声。
她打趣道:“老夏,瞧你这小心眼儿的,跟个孩子似的。锅里给你留了鸡爪,你去盛了吃吧。”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欢声笑语不断。
“夏浅浅,你说话不算话!”
就在这时,夏雯雯的声音带着怒意打破了温馨的气氛。
林淑兰和夏青山同时抬起头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夏雯雯站在门口,仅仅几日不见,她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身上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裙子上布满了精致的蕾丝,脖子上戴着一条闪亮的金项链,手指和耳朵上也都缀满了金饰品。
她的头发烫成了城里人最流行的大波浪,随意地披散在肩膀上,这身装扮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位城里的千金大小姐。
夏浅浅只是随意地瞥了夏雯雯一眼,便赶忙伸手捂住肚子,肩膀止不住地微微颤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忍住笑声。
不得不说,这身装扮单拿出来看确实算得上精致,可关键还得看穿在谁的身上。
要是换做自己来穿,或许还能勉强驾驭,不至于被那些金首饰的光芒完全压制。
但夏雯雯就不同了。
她在农村长大,长期经受风吹日晒,皮肤粗糙又黯淡。如今穿上这么一条精致的淡黄色蕾丝连衣裙,不但没有衬托出洋气的气质,反而凭空增添了几分土气。
更要命的是,她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夏家千金,浑身上下挂满了金首饰,手指上、耳朵上、脖子上,金光闪闪晃得人眼睛都疼。
这一番打扮下来,她整个人显得格外俗气,活脱脱就像是一个偷穿了小姐衣裳的丫鬟,不伦不类,让人看了只想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