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原因是普罗大众对“恐怖”的免疫。
所谓“前人已经把套路写干净了,后人无论怎么努力,无非是对前人拙劣的挖掘和模仿”。
先不说各种被反复使用的经典元素:
“闹鬼屋子”“小镇秘密”“学校诅咒”“驱魔”“密室”“童话”“吸血鬼”“僵尸”“狼人”“幽灵”……
更不用说克系题材也被简化为:
“眼珠”“触手”“肉球”“蛆虫”“绿油油”“蓝盈盈”……
结局模式更是固定到让读者早早就能猜到:
“恶魔肯定会被驱逐”
“凶手是谁仿佛画了红圈一样明显”
“超自然现象的解释全是外星人”。
很多小说家很努力的制造“跳吓”和“氛围”。
结果却往往是对“血腥”“暴力”“折磨”“身体变异”等感官刺激的过度依赖。
看多了猎奇,只会令人感到不适和厌烦。
还有更多的小说家则是在研究如何强行植入:
“深度”“社会议题”“社会批判”“种族”“阶级”等等,企图从“社会性”突破。
有些作品的确是突破成功,获得巨大收益。
但更多的尝试只是让故事变得说教感太强,削弱了恐怖小说最原始的、本该令人毛骨悚然的娱乐功能。
在杂志社连续举办六届“新人大赛”后,收到的稿件的质量一年不如一年。
仔细想想,麦克斯会觉得当小说家也不容易:
在“摸不准的地方”进行了这么多“绝望的努力”。
到头来盘点成效,却发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最好还是别出发”。
在这段审稿的日子里,麦克斯也能听见同事们聚在一起吐槽:
“再让我看见有人在恐怖小说里描写‘一切都是精神病人在胡闹’,我就要戳瞎我自己的眼睛!”
“那你是很恨你的眼睛了。”
“玩笑归玩笑,但就算你真的当场戳瞎眼睛,我们也不会觉得恐怖吧?最多帮你报个警。”
麦克斯打开了新的稿件,粗粗看了:
稿件行文流畅,风格诡异,结构很漂亮,作者应该有丰富的写作经验。
他的目光落在投稿人的名字上:“迪森·莱科”。
果然。
他心中有底:迪森是个在推特上有五十万粉丝的“网红作家”,作品曾在网上红极一时。
近年来,随着纸媒的衰落,杂志社也逐渐向市场低头:
只要从来没有在纸媒发表过作品,网红作家也算“新人”。
这样的网红作家来参加新人大赛,不仅不算违规。
甚至因其自带众多粉丝,还会受到杂志社的欢迎——毕竟可以促进杂志销量。
这导致很多人都会先通过在网上连载小说,积累名声和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