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翠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便陪着笑了两声。
陶思望也不再多说,只道:“我带你去见童主编,他看过了没问题之后,就会将稿费给你。”
想起那位童主编,关翠云不由得有些犯怵。她抿了抿有些发干的嘴唇,跟着陶思望朝着主编办公室走去。
砰砰——陶思望敲了敲门,得到许可之后领着关翠云走进去,道:“童主编,周墨遣人送稿子来了。”
出乎意料的,童主编竟然站了起来,满脸笑容的迎过来,连连说道:“辛苦了辛苦了,以后不必你亲自过来,我们上门去拿稿子也是可以的。来来,先坐下喝口茶水吧——”
没想到会有这样热情的际遇,关翠云一脸的受宠若惊,有些不安的坐了下去,捧着一杯热茶,时不时的啜饮一口。
童主编很快看完了稿子,拍案叫绝:“好,写得好啊!周墨先生真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不愧是开创了一个流派的宗师啊!”
站在一旁的陶思望听了这话,不由得感到有些尴尬。主编,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文人的风骨呢?
丈夫受到这样的夸赞,关翠云不由得激动的有些脸色发红,与有荣焉,嘴里却呐呐不成言,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幸好,童主编也不指望在他看来是个仆妇的关翠云能说出什么上台面的话语来。他放下稿子,亲自取了稿费递给她,是一共十六个新崭崭的银元。它们一起堆放在红色绸布之上,银光闪闪,看起来实在是可爱极了。
关翠云数了数面前的银元,诧异的开口道:“这,怎么有十六个?应该是八个吧?”
童主编喝了一口茶水,笑眯眯的说道:“上次给你家少爷千字五角,是因为我拿不准他的小说到底会不会受欢迎,为了保险起见才那么给的。如今反馈来了,周墨先生的《寻仙》,十分受读者欢迎。所以,稿费上涨,那是应该的。”
闻言,关翠云禁不住露出笑容来:“那可真是,真是太好了……”
自家男人,果然厉害得很呢!他都不用争取什么,主编就自己将稿费给涨上去了。看来,他说的那什么“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样的话,是正确的。
自家男人随便动动笔头,就能赚到普通人一个月才能赚到的钱。关翠云觉得未来一片光明,她对自家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这样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等到关翠云离开之后,陶思望不由得开口问道:“主编,你怎么主动将稿费涨上去了?这样的事,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一般不是作者主动提起,我们才会考虑吗?”
周墨先生
童主编红光满面,笑着说道:“小陶啊,你还不知道吧?刚刚我们上期报纸的销量统计出来了,比起之前,足足翻了一倍啊!”
陶思望闻言,吃了一惊:“真的吗?一倍那么多?”
童主编点点头:“那还有假?我们的其他版面一直都是那样,唯一跟之前不同的,就是刊登了周墨的寻仙一文。是谁给我们带来的销量,那还用说吗?”
陶思望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来:“我之前就比较看好这篇小说,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受欢迎……”
“当然受欢迎。”童主编将厚厚一叠信件丢在桌子上,道:“看这些信件,都是写来询问寻仙下文和周墨这个作者的,这还不能说明这篇小说的前景吗?”
陶思望感慨道:“看来,又一位文坛大家要崛起了啊!”
童主编说道:“那是自然。所以,我主动将稿费涨起来,就是为了向周墨示好。要是能将他长久的留在我们报社,我们将来成为本城数一数二的大报社,指日可待!”
让我们的视线,从新文化报的报社办公室,转到其他地方来。
今日是个阴天,有一点微微的细雨。
这里是一处富家宅邸,白色洋楼,充满西洋风情的花园。几丛蔷薇开得正艳,被细雨淋湿之后,愈发显得娇艳夺目了。
穿着素白上衣黑色粗短裤子的丫鬟,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匆匆走入洋房。脑后垂着的一条油光水亮的大辫子,随着她的脚步摇晃不停。
餐厅里,白色餐桌上,金色花瓶里插着几枝玫瑰,嫣红醒目。英式白瓷餐具里,摆放着烤得焦黄的吐司面包,煎鸡蛋,油汪汪的培根。玻璃杯里面的鲜榨橙汁,颜色鲜亮,引人垂涎。
穿着鹅黄色丝质睡袍的女孩子,正拿着一片吐司,往上面抹着花生酱。
与传统的美人不一样,她有着一身光滑的麦色肌肤,透着健康的光泽。乌黑的半长发用火钳烫成一个个小卷儿,堆簇在耳后,随着她的动作俏皮的弹动。眉毛墨黑,直飞入鬓发里,显得有些倔强。双眼皮深深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刻下去的一样。眼神有些像猫,媚而带着几分慵懒的感觉。
毫无疑问,虽然并不怎么符合中式的古典美,但是卓丽君依旧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美人。
看到丫鬟进来,她忙放下手里的吐司,看向对方,满眼期待:“报纸送来了?”
丫鬟点点头,将手里的报纸递过去:“小姐,送来了。”
卓丽君接过报纸,几下子翻到小说版面,专注的看了起来。直到面前的早餐完全变冷,她方才放下报纸,深深的吐出一口气,绽放娇艳的笑容:“周墨先生的文章,真是深得我心……”
丫鬟笑着问道:“小姐就那么喜欢这个周墨?”
卓丽君瞪了她一眼:“要叫周墨先生。——当然,我决定,以后,周墨先生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