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说不通啊……周大有苦笑起来:“这,恕在下实在做不到。小说已经结局了,都发表出去了,书也出了,怎么能再改结局呢?”
“啧,读书人就是死脑筋,你在报纸上登一条声明,就说之前的结局是错的,现在这个结局才是正确的。你的《寻仙》不是卖得很好吗?将来肯定要加印的,到时候,就换成新的结局,不就行了吗?这么简单的事,还要我教你?”瞿耀祖几口就抽完了第一根烟,接着又点起第二根,弄得整个房间里,都是一股浓烈的烟味。
周大有看着面前的粗人,一时没有说话。要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办,那当然简单,可是——他不愿意。
一个作者手底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怎么能别人说要把你的孩子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呢?还有没有一点气节了?
“瞿大帅,恕我做不到。”他的声音并不响亮,却极为坚定。
瞿耀祖吐出一口烟雾,看了他一眼,嗤道:“麻烦。”说着,他在军装口袋里掏掏摸摸,摸出一张钱票来,拍在周大有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周大有都没有朝那张钱票看上一眼,只是说道:“这不是钱的问题。”
瞿耀祖抽完烟,将烟头随意的丢在地毯上,很快就把那华丽的地毯烧出一个洞来。他站起身,道:“既然这样,你就在我这里住下来,什么时候改主意了,我什么时候再让你回去。”说着,他迈开大步,走出了房间。
看着瞿耀祖离开的粗壮背影,周大有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这还真是,麻烦了啊……
周大有一直在客厅里待到太阳下山了,之前带他来的那位副官才再一次走了进来,脸上还是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先生,起来跟我走吧。”
周大有站起身,跟着这位副官走出了房间。走廊上,残阳如血,给栏杆涂上了一层殷红色。瞧着,很不吉利的样子。
副官在前面走,一语不发,周大有跟在后面,心里不安,便主动开口道:“这位长官,敢问贵姓?”
“我姓赵。”
“赵副官,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跟我走就是了。”
赵副官非常不耐烦,周大有也不敢再问,只得闷头跟着他往前走。两个人沐浴着夕阳余晖走了一段时间,四周的景色,越来越荒凉。甚至,可以听到乌鸦沙哑的叫声了。
原本觉得不会有事的周大有,手心里不由得渐渐冒出汗水来。这个样子,似乎不像是带他去休息的模样啊?
两个人来到一座高大的长满荒草的假山之后,那赵副官骤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双幽深的眼睛看向周墨,右手摸上了腰间的枪套。
这地方,确实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方啊!
赵副官将手放在枪套上,看着周大有,开口道:“你还是不改变主意吗?”
周大有知道,审时度势,自己应该告诉他,自己改变主意了。但是,他就是开不了口,他就是不愿意屈服。
或者为了家人,他也应该屈服。老老实实的当一次狗,就能平安回去,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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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改变主意了——就这么简单的五个字,说出来就能得到自由,可他就是做不到。
忽然间,他竟然想起了从前课本上学过的,当时并没有当一回事的诗句: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现在再想起来,这诗句,是何等的深刻!
仅仅是改变一部小说的结局而已,很简单不是吗?而他,也并不会损失什么。可是,他就是不愿意。
这一次屈服了,是不是,以后更大的侮辱,我也可以接受了呢?一次一次,最终会习惯,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他心中的感性战胜了理性,这一次,他不为别人而活,只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胸口里的那一股气,那一团火!
什么大帅什么文豪什么丈夫什么父亲,去他的吧!老子就是老子,是那个孑然一身无牵无挂都市里一名小小的女写手。我活得干干净净,死也要清清白白!起码,在死去之前的那一秒钟,我可以对自己说,我没有对这个世界低过头!
这样想着,周大有的眼里像是要冒出火光来,直视着赵副官的眼睛,道:“你要杀就杀,要我改主意,那不可能!”说着,他也不闭目待死,依旧盯着对方,等着他开枪。
赵副官似乎很是愤怒,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他猛的掏出枪上了膛用枪口抵住周大有的太阳穴,厉声说道:“你当真不怕死?”
周大有道:“我怕死,但是更怕的是,我这一次屈服了,以后就还有无数次等着我。一直到,我变得面目全非。——赵副官,你下手的时候,还请利索一些。我知道你是奉命行事,我也不怨恨你,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说这一番话的时候,他的心跳极快,几乎可以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但他的表情,却极为平静。看着,真有些凛然的风范。
赵副官面容狰狞,恶鬼一样的盯着他。他表情冷静,但确实是与他在对峙着,不落下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当周大有汗流浃背的时候,赵副官的面容,陡然松懈下来,竟然露出一个带着赞赏之色的笑容。他收起枪,笑道:“抱歉抱歉,在下只是一时兴起,跟周先生开个玩笑而已,还请你不要见怪,也不要怨恨我们大帅啊!”
“原来如此,哈哈,赵副官还真是个有玩心的人啊……”老子相信你的话,才怪!姓赵的要不是奉命行事,他把脑袋割下来给他当球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