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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1页)

很显然,孟凛低估了六月日头的毒辣,根本不该磨蹭到大中午头才出门。

她有点后悔特意绕了个远路,本想先给自己买个小蛋糕,中心商场的超市里有个她以前常吃的进口牌子,家附近她找过都没有,只能去那儿,既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作为长征计划的小小奖励。

但是丧尸,其实很怕暴晒。

白天阳光最烈的时候,大部分游荡的丧尸都会自觉躲到阴凉处待机,孟凛觉得这大概和晒腊肉是一个原理,丧尸虽然不会死,但是会发霉。

高温炙烤着柏油路,蒸起沥青的焦臭气。

马路上一片狼藉,到处是当年留下的残骸,散落的包、撞烂的车,还有几本迎风凌乱的《暑期园地》,以及下雨天被冲上路面的各式垃圾,十分难走。

曾经引以为傲的城市天际线,如今也成了废墟。

在灾难之初,军队也曾试图救援,但在地狱级难度下,通通白搭,战斗和意外引发了火灾,火情无人驰援,烧了很久才灭,许多摩天大楼就这样烧成了黑秃秃的模样。

现在的a市里应该已经没有活人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丧尸之城。

沿街随处可见蹒跚游荡的丧尸,经过几天梅雨的洗礼,这些同类不仅丑陋,还很臭。

变成丧尸三年,孟凛其实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她并不讨厌丧尸,只是偶尔有点嫌弃。

从哲学的角度讲,丧尸其实是一种好文明,除了在面对人类时略显激进,其他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既不践踏花花草草,也不欺负猫猫狗狗,情绪稳定,从不随地大小便,只要你不是人类,那么不论怎么逗弄它们,它们都不会生气,只会嗷呜嗷呜的走开。

它们只是不爱洗澡,可没什么坏心眼子。

与丧尸一起生活,比跟人类在一起更简单。

至少,孟凛是这么想的。

从前很多人明里暗里的骂她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没错,投胎是一门学问,她就是好命,至于利己主义,难道有人不是?区别只在是否有条件利己罢了。

镀金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傻子才不走。

她就是利己主义者,但她也最烦又当又立,既然得到了便宜,就大大方方承认,就像她此刻已经变成了丧尸,享受了作为丧尸的好处,就不会像那些小说电影里的角色似的,非得强调自己内心其实还是人类。

如果有一天人类真的反攻成功,那她的日子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悠闲了。

运气最好,大概也就是变成实验室里新一代的比格犬或者小白兔,不知道会被切成几块做研究。

……

应该……不能反攻了吧?

孟凛把自己想得有点发毛,慢慢停下脚步。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混乱的车流横七竖八,数不清的游荡丧尸挤在当中,硬是把路堵成了晚高峰的样子。

孟凛环视一圈,从脚边捡了只掉落的后视镜,随手往红绿灯灯柱下一扔。

“噹——!”

“呃啊呃啊!”“嗷呜嗷呜!”

呼呼风声,咚咚踩踏,一大群丧尸如参加百米障碍赛的奥运选手涌了出去。

孟凛微笑,满意地拍去手上灰尘。

很好,反攻什么的绝不可能,起码在这座丧尸之城里,优势在我。

她拽了拽太阳帽,慢悠悠地穿过一辆辆废弃车,哼起攒劲(嘶哑且难听)的小曲。

真是的,干嘛自己吓自己,以a市的尸口数量,就算现在外星人打来了,至少也能打个五五开吧!到底会有什么人那么想不开,跑到这里来找死?

哈,哈,哈——

“嘭!”

一声爆炸突然在街角响起,橙红的火苗上窜,点燃了聚集在路旁的几只丧尸。

巨大的声响俨然巴甫洛夫的电铃,刺激了声浪所及所有角落里待机的尸群。

包括孟凛。

这次只失控了大约两秒,聪明的智商就重新占领了高地。

也可能仰赖于做人时的锻炼不足,孟凛回头约莫了一下自己断片时行进的距离,如此判断到,比起上次受刺激失控(那已经是一年多前了),她大脑空白的时间明显降低,看来养生的确有效。

身旁不断有从各个角落奔袭而来的丧尸,孟凛吸取经验,蛇皮走位,闪到行道树下。

一般情况,丧尸是可以识别障碍物的。

它们有点像扫地机器人,大部分笨蛋丧尸是经济实用型版本,偶尔会撞两下墙,下楼梯会摔跤,但也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吃过几次亏后就懂得绕路了,小部分聪明丧尸的版本更高,不仅能够有效绕过各种小垃圾,甚至还会主动避让小猫小狗。

不过一旦受到刺激,丧尸就会陷入狂暴状态,孟凛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大概是狩猎欲望压过了一切躯体本能,完全操控了身体,这时候要是挡在尸群前面,分分钟会被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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