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繁华,我心潮澎湃,情绪十分亢奋,我很清楚这世界上从不缺阅尽繁华的人,但也多得是我这样坐进观天的青蛙,所以哪怕车子路过一座附着着爬山虎的高架桥底,我也忍不住为之感慨惊鸿一瞥。
出生在小地方的人对于宏伟这个词是没有概念的,尤其是我的家乡是一个巨大的平原,对于诗歌词赋以及短文小说中唱诵的奇山俊峰,在我眼中也只是“见过猪跑但从未吃过猪肉”的存在。
在我现有的概念里,家乡的山只是一个隆起,它是真正的贫瘠,上学时有同学写作文歌颂它,我只觉得可笑。
而这座城市里的高层建筑,是真正的奇景,是拔地而起的丰功伟绩,我不知道想要成为那些反光玻璃后面的一分子,需要留下多少汗水,需要考出多高的分数。
还有那些巧夺天工的现代式建筑,个个奇形怪状,在此之前,我在现实中见过的房子要么是四四方方,要么是斜角尖顶。
尤其是我看到了只存在于荧幕和书本里的知名地标,难免会产生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好像自己真的踏入了一个人人向往的乌托邦。
远处的商场挂着硕大显眼的Logo,透过它的玻璃我能看到里面洁净反光的地板,简约精致的陈设,以及衣着光鲜的行人。
我可真是个土包子啊,可谁看了一眼繁华,没有半分想要融入、想要征服的希冀呢?
我头一次痛恨那个用来背了十二年书的愚钝脑子容量太少,看了这么多新鲜的事物也只觉得目不暇接,有种信息过载的疲惫,晕乎乎的,给这份难得的第一次增添了几分不真实的感觉。
总之后来我怎么也想不起车子是怎么开到这个地方来的,但那个下午的确是改变了我的命运。
车内的广播提示我到站,我下了车以后看到那个蓝色的路牌,才知道父亲在纸上把“树荫”的“荫”写成了“因果”的“因”。
有几个拿着自拍杆和长筒镜头相机的人站在人行道上,时不时地对着路边开过去的车亮起闪光灯,我特地观察了下,这条路偶尔能看见几台颜色鲜艳的跑车和擦拭得非常光亮的大型suv,这些车的车头标志都非常醒目,能喊出名字的就是什么保时捷啊、劳斯莱斯之类的。
真是非同小可啊。
路两旁高大的树木生得枝繁叶茂,人行道右侧有一堵红砖垒成的墙,每隔一段距离就立着一盏尖角半菱形路灯。
旁边的马路车辆稀少,整个环境十分安逸。
一个戴着墨镜的老爷爷牵着条哈巴狗经过,我赶忙喊住了他“爷爷,你好,我想问下,金水湾小区在哪?”
那老爷爷顿了两秒,我看不见他的眼,总觉得他是在打量我,随后手指前面和我说“你得一直往前走才能看见进去的路。”
我连忙道谢,转身刚要走,那个老爷爷喊了我一下“等下。”
我回过头去。
“你来这干啥?”
我对他的这个问题感到有些错愕,听口气好像我是什么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等闲之辈一样,但出于礼貌还是坦诚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噢,我家亲戚住在这。”
那老爷爷哼地嗤笑了一声便牵着狗朝着反方向走了。
我停在原地思考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人是瞧不起我。
我低下头去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被洗得褪色的短袖,皱巴巴的运动裤,以及沾满泥土和尘污的帆布鞋。
的确,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初始风土的乡下人。
我背着行李一个人木木地往前走,路好长,长到我几乎快要怀疑刚才的那个老头是不是胡乱指的路,但我的智能机一到了这信号就变得十分微弱,导航也不起作用。
更何况一路上居然一个看上去能问的人都没有,我可不敢招惹那些带着长枪短炮和有三个镜头的水果手机的人,万一他们把镜头往我身上怼,完了还要收我的钱,那可咋办?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终于走到了那个老头所说的“路”。
这一途跋涉过来我都在安慰自己,没事的,我离开家乡到达这个地方也用了十八年,还差这一个小时的步行吗?
只见右边岔路的灌木丛那立了个木牌子,上边用金属片裱了三个字“金水湾”,前方是黑黢黢的,看不到尽头的马路,连个人行道也没有。
我看着在夜色下暗淡的草丛和灌木,夜灯下飞舞着密密麻麻的小虫子,竟难得地感觉这些绿化植被也是城市过度文明的象征之一。
有几辆车开着远光呼啸而过,我往里站了点,只好继续任命地沿着路缘石内侧步行。
肩膀上的背带已经被我的汗水洇湿,背后被行李包闷出酸臭的汗味,我来之前特地请理师打理好的刘海也被汗液湿作成根根分明的样子,忽然,一辆黑色的吉普停在了我的身旁,它朝我响了一下喇叭,我转过头去,才现这辆车居然是右舵的,车窗拉下来,露出了一张五官精致、型时髦的人脸。
“喂,你要上哪去?这儿可不是去地铁站的路,再往里就是住宅区了。”
现在填完全黑下来了,我看不清楚对方的五官,用气喘吁吁的声音回答道“我来找我的亲戚。”
“亲戚?你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吗?这儿可要走一两个公里才能到门口呢。”
“没有。”我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