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想要成为一名律师——
是顾欢在十岁那年就已经确定了的,因为那年她父母出了意外,按照法律相关条文规定,父母双亡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将过度到第一顺位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身上。
但当年顾欢父母成家,双方父母都不看好。
顾欢母亲的亲生父母家,不同意女儿远嫁。早年便与顾欢的母亲林知断了联系。而顾家嫌林知这个儿媳妇倒贴上门,一分陪嫁都没有。
也不待见她。
顾欢的父亲顾青河便与妻子独立在外成家,与林顾两家,都无太多联系。
后来他们俩出事,抚养权便暂且顺位到了祖父母手里。
不过因为顾欢是个女孩,加上顾欢父母之前也与亲戚家鲜少往来,祖父母待她并不好。等赔偿金下来后,她的祖父母听信其他亲戚的话,私吞了那笔钱。
还用了一些手段,将她丢进孤儿院。
对她不闻不问。
她想要反抗。
却发现无能为力。
她去找过当地的工作人员,他们建议她去找律师打官司要回赔偿金。以及重新判定顺位抚养人。可是她没有钱,还是个未成年人。
又是一个女孩。
人微言轻。
去了几次后,发现根本没有人会管她。
任凭顾欢大哭大闹,也无人敢管这事。因为顾欢的祖父母在当地,是出了名的蛮横人家。
平日里谁也不敢得罪。
孤儿院那边也知她的脾性烈,开始对她实施特殊手段。
不仅囚禁她,还偷偷对她使用暴力。
慢慢的,顾欢知道疼了。
她也开始知道,胳膊是扭不过大腿的,继续反抗最后受伤的只有她。
于是她便放弃挣扎。
假装听话。
找寻时机救自己于这深渊。
那时,在她的心中便落下一颗种子。
她想要成为一名律师,先为自己发声。
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不被任何人欺负。
谁能知道。
那年她才十岁啊。
十岁的她啊,还是小小的她啊。
在面对现实时,咬着牙为自己找到的突破口。
所以,她拼命念书。
只为跳出将她囚禁的牢笼。
在一次次与现实的碰壁中,她杀死了那个弱小无依靠的自己。
没有人知道,其实蓝家会收留她。
并非机缘巧合。
而是她为自己找的跳板。
人在低处时,就要学会为自己找靠山。
那年顾欢才十岁。
她用了一年的时间,为自己铺路。
成功摆脱在孤儿院的生活,一脚踏入了富贵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