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晔贱兮兮地笑起来:“怎么,不高兴?我现在可是有家室的了,你怕啥。”
许暮川想说他不是怕庞晔,他只是意识到,时鹤有点太招人喜欢了,尤其招他身边的人,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时鹤说他的情敌会有很多,而时鹤不会再对他流露出超过他理解范围的爱意,无法让他很自信地对一切威胁视而不见。
许暮川没吭声,庞晔用肩膀撞了撞他:“话说,你联系上时鹤了吧。”
“嗯,在香港碰见了。”
“只是碰见?”庞晔挑眉问,“不趁机发展一下?”
许暮川不知如何提起,避开了这个话题,说:“我看看琴。”
“好啊,有几把我觉得成色很不错的,你看贝斯还是吉他?”庞晔引他到一面琴墙前,五颜六色的电乐器挂在上面,他取下一把,“这个是新收的gibsonlps50s,前主人是一个乐队的吉他手,使用得非常小心,没钱了才把这个变卖的,和新的没什么区别,琴弦都是我重新换上的原装,才换没几天。”
“就这个吧。”许暮川说。
庞晔怔了几秒,目瞪口呆:“你还真爽快,以前我让你换一把贝斯都舍不得,要是每个进来的顾客都这么爽快就好了。”
“那你给个内部价。”许暮川笑了笑,“我没什么钱,只是这个正合适。”
“你差这点钱吗许老板,要不我卖高点给你,你让我多赚一些呗。”
“也行,做生不如做熟。”
庞晔赶忙挥手:“得了!我又不是那种只骗中国人的中国人,我按正常标价卖你,再给你一个琴盒,这样方便运输。”
“好,麻烦你了。”
庞晔将琴放上琴台,说:“效果器要吗?可以一起看看。”
许暮川看了几眼,瞥见角落的一个黑色单块,蹲下身拿起来,庞晔走到他身边,也一起蹲下来。
“这个挺好啊,reverberationmachine,bigmuff混响,可以接上试试音。”
“就这个,不试了。”
“行。”庞晔乐滋滋地给许暮川打包好,“琴你是提着走还是我给你寄回国内?”
“提走,包严实一点。”许暮川刷完信用卡,说,“快下班了吧,一起吃饭。”
庞晔瞅一眼时间,还有三四分钟,他便收拾干净店面,关闸锁门,帮许暮川拎着琴,带他去了常去的饭店。
庞晔挑着音乐和工作的话题与许暮川聊了一会儿,和上次见面一样,两个人相谈甚欢,仿佛回到了大学。
念书时期,庞晔是许暮川班里唯一聊得上天的同学,其实许暮川也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分开这些年,回头看才发觉,读书时期的感情始终更纯粹。
两碗牛肉丼饭上桌,二人饥肠辘辘,埋头吃着,四五分饱,庞晔还是问了许暮川:“你和时鹤到底怎么了,你以为你不说,我就看不出来吗,我们只是长大了几岁,又不是改头换面,你还是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什么了?”
许暮川还是不说话,嘴巴塞得鼓鼓的,吃进肚子里新鲜的食物却仿佛没有味道,难以下咽。
庞晔就这么望住他,直到他把一大碗米饭吃完,又喝了一大杯白开水。
“许暮川。”庞晔又给他倒满一大杯白水,他见过许暮川难过的模样,许暮川不高兴的时候喜欢吃很多饭,干很多活,说很少的话。如果朋友不问,许暮川不会主动找人倾诉,就这样一直憋在心里。
“你之前为什么和他分开了?”
许暮川垂下眼睛,眼球上的隐形眼镜有一丝丝干涩,他忘记带眼药水出门,需要更频繁地眨眼才能缓解。
几分钟后,庞晔听完了许暮川说的一小段称不上故事的故事,五年以来,许暮川第一次将他当年选择离开时鹤的原因告诉第三者,用一种尽量冷静旁观的口吻,讲述五年前那一个弱小无用的男生。
庞晔听完之后,如他意料之内地沉默下来。饭店明明很嘈杂,但这一桌静得诡异,直到庞晔消化完许暮川口中的“两百万”,苦笑:“许暮川你怎么这么倒霉,背着两百万负债走人,你怎么这么蠢?到头来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