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的早晨,最适合懒虫赖床了。
但我并没有睡懒觉。
昨晚的那一幕,像一根刺,深深扎在我心里,让我辗转反侧,又忍不住幻象着母亲唯美的酮体干着传统手艺活。
直到凌晨不知道几点才迷迷糊糊睡去。
天刚蒙蒙亮,我就醒了,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像只国宝。
早饭桌上,气氛有些诡异。
父亲李国华依旧是一副威严的模样,看到我早起,他挑了挑眉,以为我是军训训出的效果,便借题挥,开始对我进行“思想教育”。
“既然去了职高,就要收收心,别整天吊儿郎当的。”他夹了一口咸菜,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职高生整天都在搞什么。别给我丢人。”
我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稀饭,一声不吭。
旁边的奶奶想打圆场,却被母亲抢先了。
“行了,国华,”母亲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起床气和没来由的烦躁,“你刚回来,你就不能让他安生吃顿饭?你常年不在家,回来就只会摆你那点臭架子!”
父亲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琳娟,你怎么说话呢?我是他老子,教育他几句怎么了?”
“教育也要看时候!”母亲毫不示弱,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闪烁着倔强的光芒。
看着他们又要吵起来,我赶紧放下碗筷。
【我吃完了。】
不等他们反应,我抓起放在门后的篮球,逃也似地冲出了家门。
身后,父母的争吵声似乎小了一些。但那种压抑的气氛,依旧紧紧地包裹着我。
我需要去人多的地方,需要去泄,需要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父亲粗重的喘息,母亲娇媚的呻吟,统统甩掉。
我拨通了罗宏的电话。
“大宏,起床没?打球去!”
“中宏”林晓宏和赵晓飞也很快响应。
我们像往常一样,聚集在了我们曾经的“圣地”——老初中的篮球场。
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们都再熟悉不过。
破旧的篮板,掉漆的篮球架,还有地上那些被无数双球鞋磨出的印记,都承载着我们少年时代的汗水与欢笑。
我们四个人,分成两组,开始了一场没有裁判、没有规则的“野球赛”。
没有汪聪,我们的配合显得有些生涩。但那种纯粹的、为了出汗而打球的快乐,却让我暂时忘记了早上的不快。
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浸湿了球衣,每一次跳跃、每一次投篮,都像是在把体内的毒素排出去。
就在我刚投进一个三分球,正准备嘲讽罗宏几句时,球场边传来了一阵掌声和一个熟悉的声音。
【哟,这不是李元吗?这手感,怎么在球场上没见你这么准过?】
我猛地回头。
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站在场边,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他穿着一身耐克的最新款运动装,脚上的耐克球鞋在阳光下闪闪光,一看就是刚从专卖店出来的。
是沈逸。
我初中的死党,后来去了市里最好的职高——“宏业中学”。
我擦了一把汗,笑着迎了上去“沈逸?你丫怎么在这儿?”
我们俩用力地撞了撞肩膀,像所有久别重逢的兄弟一样。
“想你了呗,来看看你。”沈逸圆滑的笑道,目光扫过我们几个,“哟,大宏、小宏、小飞都在呢?”
“现在应该叫他『中宏』了,我们宿舍又来个『小宏』,笑死我了”罗宏大笑着解释道。
我们几个纷纷跟他打招呼。
虽然都是职高,但“宏业中学”和我们“仪鹰中学”听起来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不过在我看来都是职高,大家都是一帮“垃圾”。
沈逸家境也不错,虽然比不上汪聪那种顶级富二代,但也算是个小少爷,穿衣打扮都透着一股时尚感。
我刚想问他最近混得怎么样,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他身后的一个身影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女生。
她安静地站在沈逸身后,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正仰头看着沈逸,眼神里满是温柔和依赖。
我愣住了。
因为那个女生,我认识。
不光我认识,我们几个都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