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家好吃好喝待了七年,皮肤还是那么黑,人也还是那么的瘦。
她的模样,让苏家上下都非常好奇:这丫头,一顿饭能够抵得上三四个大男人的饭量,吃那么多,却不见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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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说丹参白吃这么多的米粮,她吃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化做了力气。
天生神力,原来真的不是古人杜撰,亦不是艺术加工,而是真实存在。
丹参自身重量也才一百多斤,却能举起几百斤的重物。
她的拳脚功夫,更是十分扎实。
双项叠加,就王琇那样从小练武的将门纨绔,丹参一拳就能打飞出去。
轻则打断几条肋骨,重则直接毙命。
有丹参一个武婢在苏鹤延身边保护,就能抵得上十来个训练有素的护卫。
还有一个灵芝,虽然没有丹参的神力,却有一双堪称飞毛腿的脚。
她轻功好,跑得快。
若出现紧急情况,她跑起来比马儿都不差什么。
不管是报信,还是拉着苏鹤延逃命,灵芝都能挥奇效。
苏鹤延:……一“手”一“脚”,果然是我最靠谱的守护者。
苏鹤延身边不只是有两个天赋异禀、武功精湛的武婢,还有家里配备的护卫,舅舅送来的老兵,以及元驽送给他的暗卫。
明里暗里的人手加起来,足足二三十人。
别说遇到王琇这样的纨绔了,就是真跟小股的匪人、乱兵遭遇,他们也无法靠近苏鹤延。
丹参自身武力值爆表,便也喜欢打架。
尤其是跟着姑娘行侠仗义,严惩败类。
王?败类?琇:……呜呜,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在躲着你了,还不行吗?
苏鹤延用事实告诉他:不行!
王琇对着她绕路走,那苏鹤延就主动出击,蹲在王琇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守着。
丹参掰着手指头,“昨儿一早,王大麻子就带着他的狐朋狗友加狗腿子出了城。”
“晚上城门下钥了才回来,结果就被守城的官爷给挡在了城门外,只得悻悻的离开!”
“他应该是在城郊三十里的那处驿站留宿,今儿早上起来,赶路回京城,也就一两个时辰的事儿。”
丹参说到这里,也有些疑惑,“对啊,姑娘,他怎么还没回来?”
“难道,这败类,刚回京城,就又跑去欺负人了?”
说到败类二字,丹参忍不住举起小拳头,用力地晃了晃,仿佛只要王琇在场,她就能一拳打过去。
不能怪丹参也这么怨恨王琇,她的父亲铁塔本就是赵家军。
几年前的那场惨烈战役,铁塔活了下来,可他的许多袍泽,都永远的留在了战场上。
血海深仇啊,怎能遗忘?
苏鹤延挑眉:“又去作恶了?他都不怕的吗?”
王家正处在风口浪尖,王琇竟还敢惹祸?
他,只是坏,并不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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