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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这八个黑衣人,就已经半数身亡,还有两三个重伤,在那里苟延残喘,不过宋与乐下手是很有分寸的,他们很快就会去见阎王了。

宋与乐蹲下,伸手将为首的黑衣人脸上的黑布给揭开,笑嘻嘻地说:“这大白天的,真不明白,干嘛一身黑衣呢……你,这脸倒是生得不错,有没有兴趣到侯府当中,给我当个小白脸儿?”

黑衣人愣了一下,这宋与乐虽然是笑着的,可是他一点儿轻松不起来,甚至心里开始一阵一阵地发寒:“侯爷留我一条命,就为了说这个?”

“不错不错,有点儿脑子,”宋与乐站起来,拍了拍手,还顺便将掸了掸自己朝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回去给你们老大说,我有笔交易要和他谈谈,至于你带来的人,就当是你们给我的赔罪了。”

用人命赔罪,还当真是宋阎王一贯的风格。

黑衣人还在犹豫,就看到宋与乐将软剑上的鲜血在自己同伴的衣裳上擦拭干净之后,上马,绝尘而去。

等宋与乐再回到侯府,已经是傍晚了。

将马交给小厮,宋与乐伸了伸懒腰,就要朝着自己房间去。这一天,可当真是把她给累坏了。

“镜儿,吩咐厨房给我弄点儿好吃的,一会儿我吃了就睡下。”

镜儿看着宋与乐身上的朝服,开口问:“侯爷今天又碰见老鼠了?”朝服上沾了一点血迹,虽然不甚明显,可是镜儿还是看见了。

“侯爷,还是让我跟着你伺候吧。”镜儿这段时间,都被宋与乐留在了侯府当中,做着大丫头,帮着柴叔料理府里上上下下的事情。

“那不行,你得在府里,万一这沈美人出了什么……”话还没说完,宋与乐就看到柴叔风风火火地带着大夫走过来,“诶,柴叔,怎么回事儿?”

柴叔停下,给宋与乐行了个礼,开口说:“姑爷受了风寒,人都是昏昏沉沉的,我见侯爷还没回来,就先让周大夫瞧瞧。”

周大夫原本是宋与乐的爹身边带一份的军医,医术了得,最近这几年,就被宋与乐留在了侯府当中养着。

睨了一眼镜儿,宋与乐说:“行了,你们去吧。”

柴叔自然知道宋与乐吩咐过镜儿要好生照顾着沈宴卿,临走之前也看了心虚的镜儿一眼,心道希望侯爷不要为难她。

宋与乐一路上再也没有说话,等到了房间,将下人都遣散出去,唯独留下了镜儿一个人。

不等宋与乐开口,镜儿就朝着宋与乐跪下。

不管宋与乐在外面是个什么模样,可是在府里,宋与乐对下人都是和和气气的,偶尔还会说些玩笑话,可是这一次,她的确是生气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

“我知晓你的性子,只怕是觉得,照顾一个书生,实在无聊吧。”宋与乐面无表情,把玩着手上的手镯,轻轻地说。

“奴婢……”镜儿想点头,可是最后的理智拉住了她,这头若是点下去了,只怕自己就不要想再跟在宋与乐身边了。

宋与乐对不听话的人,从来不会手软的。

“去暗室领罚,三十杖。”说完,宋与乐就起身走了。

暗室是宋与乐手下设置的专司刑罚的地方,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么多的暗卫,如果不是宋与乐手段强势,只怕也未必能够镇得住场子。要知道,从前在宋将军手下的,多的是心高气傲的人。

暗室的刑罚,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普通人进去,甚至撑不了十杖,三十杖下来,镜儿只怕也得在床上躺一个月才能好起来。

宋与乐折身就到了沈宴卿的院子,周大夫的医术是上好的,他见沈宴卿已经烧得厉害了,当即用了自己研制的药丸,辅以施针,让沈宴卿稍微清醒了一些。

“哟,喇叭花都打焉儿了,怎么回事儿呀。”刚瞧见沈宴卿睁眼,宋与乐就开口说。

一旁的柴叔回答:“院子里伺候的人说,姑爷昨天夜里温书,贪凉,没有关窗户,应当是让夜风给袭着了。”

宋与乐点了点头,而后饶有兴趣地看着沈宴卿,开口说:“大半夜还看什么书啊,浪费府里的灯油,以后沈美人院子里,夜里就不用点灯了,我那儿有几颗夜明珠,改明儿柴叔你给拿过来,镶在墙上正好。”

柴叔明白过来宋与乐的意思,勾了勾嘴角,应下。

沈宴卿才舒坦一些,又被宋与乐给气着了,她一个侯爷,缺那点儿灯油和蜡烛?可是嗓子还是干哑的,身上也没有力气,想开口说话,却也只能溢出含糊不清的呓语。

“瞧给你高兴的,”宋与乐笑得更开心了,还用手捂上了嘴角,好一副娇羞的模样,“我呀,就是对你巴心巴肝儿的,夜明珠而已,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沈宴卿一双漂亮的眼睛瞪得贼大。被气的。

夜明珠用来照明还勉强过得去,可是光线那样昏暗,看起书来,却是不怎么尽人意了。除非,沈宴卿想把自己的眼睛给弄瞎。

到了夜里,沈宴卿在几个丫头的伺候下,将药给喝了,就准备睡下。夜明珠幽幽的光芒,阻隔在床幔之外。

他这房间里,当真是连一个烛台都没有留下!

宋与乐接下来的几天,除了上朝,就是在府里待着。沈宴卿来找过宋与乐几次,都被拒之门外。

“侯爷,姑爷又过来了。现在就在院子外面,说这一次侯爷不见他,他就不离开。”说话的是白芷,由柴叔亲自调教出来的丫头,更是柴叔的亲侄女儿,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不过做事儿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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