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有下次了。”
礼堂里很安静。午后的阳光从高高的窗户斜射进来,在空气中形成一道道光柱。灰尘在光柱里飞舞,像时光的碎片。
秦以珩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那张泛黄的借书证。
温时野十六岁的脸,在昏暗的光线里,依然清晰。
“时野,”秦以珩用指腹摩挲着照片,“那封信……我找到了。”
一个月前,他去了温时野外婆的老房子。房子已经卖了,新主人是个中年男人,听说他要找东西,很热情地让他进去。
温时野的房间还在,但已经变成了储物间。堆满了纸箱,旧家具,小孩的玩具。
秦以珩在墙角找到一个旧书箱。打开,里面全是温时野的书——课本,习题集,还有那本《百年孤独》。
他颤抖着手,一本一本地翻。
在《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他找到了。
一封信。
信封已经泛黄,边缘磨损。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他的名字:秦以珩。
他的手指抖得厉害,几乎撕不开信封。
最终,他小心翼翼地拆开,抽出里面的信纸。
三页,密密麻麻的字。温时野的字迹,清秀,工整,每一个字都写得认真。
他坐在那个堆满杂物的房间里,就着窗外昏暗的光,一字一句地读。
读到第三遍时,天已经黑了。
新主人进来,看见他坐在地上,满脸泪水,吓了一跳。
“先生,你没事吧?”
秦以珩摇摇头,小心地把信折好,放回信封,贴在心口。
“没事。”他说,“只是……找到了我一直想找的东西。”
走出那栋房子时,夜幕已经降临。街灯一盏盏亮起,照亮他回家的路。
但他没有家。
温时野不在了,哪里都不是家。
现在,秦以珩坐在空荡荡的礼堂里,从怀里掏出那封信。
信封已经很旧了,但他保存得很好。他拆开,又一次展开信纸。
那些字,他已经能背下来了。但每次看,还是会心痛。
信的最后一页,最后一段:
「秦以珩,写这封信的时候,天快亮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它,不知道你看到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也许会惊讶,也许会生气,也许会觉得我不可理喻。」
「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从那个夏天开始,就一直喜欢你。」
「这份喜欢,可能会持续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所以,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如果你愿意,能不能……」
后面的字迹模糊了,被泪水晕开,看不清了。
秦以珩用手指抚过那片模糊,眼泪滴在信纸上,和十二年前的泪痕重叠。
“我愿意。”他对着空荡荡的礼堂说,声音嘶哑,“时野,我愿意。我愿意一千次,一万次。”
“可是你听不到了。”
“你永远都听不到了。”
他把信纸贴在脸上,像在感受写信人残存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