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确实是去看套子——顺路而已。
“宿主宿主!您要去哪儿啊?”急了,“任务!撮合任务!”
“急什么。”白柒拐进一条小路,“北坡收苞米,南坡割豆子,陈默去的是北坡,林晓梅在南坡,两人今天压根碰不着面。我先熟悉环境,顺便看看陈默的劳动能力——了解目标,才能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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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现在……”
“绕道去北坡看看。”白柒抄近道翻过一个小土坡,“放心,不会直接接触。”
——
北坡的苞米地一望无际,金黄的玉米棒子沉甸甸地垂着。
二十几个男劳力已经干开了,掰玉米的掰玉米,装筐的装筐,动作麻利。
陈默站在地头,看着眼前这片玉米海洋,明显有些怵。
“小陈啊,”负责带他的老庄稼汉王老栓递给他一副粗布手套,“你就从这垄开始,学着俺的样子掰。记住,要拧,别硬扯!”
陈默接过手套戴上,深吸一口气,走进玉米地。
白柒蹲在坡顶的灌木丛后,静静看着。
十分钟过去了,陈默才掰了不到十个玉米,额头上已经全是汗,眼镜片上都起了雾。
动作笨拙,不是拧不下来就是拧一半断了杆。他负责的那垄地,进度明显落后别人一大截。
王老栓回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自己手头的活儿也忙,只能喊:“慢慢来!不急!”
陈默咬着牙继续,但动作越来越慢,呼吸都急促了。
白柒看了一会儿,心里有数了。
“确实是个文弱书生。”她在脑海里对系统说,“不过态度还行,没偷懒。”
“那宿主打算怎么帮他?直接上去吗?”问。
“不用。”白柒起身,“等他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再说。”
她又观察了一会儿,转身往山里走——真得去看看套子了。
——
傍晚,收工哨响的时候,白柒正好从山里回来。背篓里装着两只肥硕的野兔,是她今天下的套子逮着的。
她抄近道从北坡边沿路过,远远就看见玉米地里还有人。
是陈默。
其他人都已经收工往回走了,只有他还留在自己那垄地里,正弯着腰拼命地掰玉米。
他那垄地还有将近三分之一没收完,而旁边几垄都已经干干净净了。
王老栓站在地头喊:“小陈!明天再来!天快黑了!”
陈默抬起头,眼镜歪在一边,脸上又是汗又是土:“王、王叔,我再干一会儿……不能拖大家后腿……”
“你这孩子!”王老栓摇头,“行吧,那你快点!俺先回去了!”
等王老栓走了,陈默继续埋头苦干。但他体力明显已经透支,动作越来越慢,掰一个玉米要歇好几秒。
白柒看了片刻,叹了口气。
她扛着柴刀走过去。
陈默正跟一个特别顽固的玉米棒子较劲,拧了半天拧不下来,气得脸都红了。
忽然,一只骨节分明、带着薄茧的手从他旁边伸过来,握住玉米棒根部——
“咔吧。”
玉米应声而落。
陈默一愣,转头看去。
夕阳余晖里,一个姑娘站在他旁边,肩上扛着柴刀,背篓里装着两只野兔。她穿着深蓝色工装,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肌肉。马尾辫有些松散,几缕碎贴在汗湿的额角。
是白天在队部门前见过的那个姑娘。
“你……”陈默张了张嘴。
“这么拧。”白柒没看他,自顾自又掰了一个,动作利落干净,“手腕用力,不是胳膊用力。玉米杆有韧性,硬扯会断。”
说着,她走进他那垄地,左右开弓,只见她双手翻飞,“咔吧咔吧”声不绝于耳,玉米棒子一个个落下,被她随手扔进身后的背篓。
度之快,看得陈默目瞪口呆。
不到十分钟,剩下的三分之一垄地全收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