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凯特告诉她,林晴天会觉得赵诗琪是苏杭人,带着江南水乡的轻柔。
不过长相倒是典型的海市小女人,身材纤瘦高挑,标准的鹅蛋脸,大眼睛长发,穿着打扮很讲究,披了一件刺绣披肩。
皮肤很白,尤其是在小黑娃的衬托下,简直白得发光发亮。
小黑娃就是史密斯家的“厌食症”小孩儿,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一岁半看起来跟一岁差不多,小脸完全没肉,如果也是黄种人,肯定和陈年腊肉一个色,不过五官倒是长得很漂亮,和他妈很像。
民以食为天,小黑娃每天就喝三顿奶,其他东西都不吃,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似的,一双大眼睛空洞无神,整个人也看起来很没有精神,恹恹地靠在她妈的怀里。
“既然来了,那就一块吃吧,史密斯太太。”林晴天热情邀请道。
赵诗琪嫁来m国三年,虽然已经习惯吃“白人饭”,但骨子里终究流淌着的中华儿女的血,中餐对她还是有着致命诱惑,嘴角温柔地笑了笑,“那就打扰了。”
林晴天领着赵诗琪母子进饭厅,将拍黄瓜端上桌后,张罗道:“大伙快吃吧,不然面坨了就不好吃了。”
赵诗琪落座后,将小乔治放地上,小乔治不哭不闹,就乖乖地站在餐椅边,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前方。
他个子小,正前方除了垂下的餐布,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但他仍是不哭不闹,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跟一只布娃娃似的。
坐在他另一边的林晴天低头看他,发现他怀里抱了一个橡胶娃娃,除了肤色不一样,简直是和小乔治一个模子刻出来。
“亲爱的,这个面要怎么吃啊?”诱人的美食就在面前,却无从下手,凯特着急地询问林晴天。
家里没有筷子,林晴天用叉子演示,“其实和意面差不多,先将面和调料搅拌均匀,然后就可以吃了。”
每一条面都裹上了满满的料汁,一口下去,直抵灵魂深处,就是这个味,太好吃了,林晴天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了故国,站在了黄土高原之上,北风呼呼也丝毫不觉得冷,因为身体里的血液在沸腾。
作为川省人,林晴天从小吃辣长大,油泼面的辣对她来说毛毛雨一样,但对饭桌上其他人而言无疑是倾盆大雨。
仿佛吃了一包炸药,身体的每个细胞都燃起了火焰,与此同时,香味也进入了全身的每一处,从脚底板到天灵盖,最后汇集到耳蜗,恍惚中听到了歌声。
那是一股热情,一种力量,一个民族背后的美食文化底蕴。
一口油泼面,一口拍黄瓜,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林晴天、赵诗琪还有约瑟夫埋头干饭,没空发表美食心得,只有亚历山大夫妇总能搞出点儿“死动静”:
凯特先翻白眼,然后捂住胸口,上半身往后仰的同时,嘴里发出暧昧的怪声“嗯~嗯~”
“ohgosh!!thaaaaaaatssogood!!!!感谢上帝!”
林晴天不禁看她一眼,凯特立马抓住她的一只手,亲吻上去,“主厨之吻,嗯~这太好吃了吧!嗯~”
林晴天缩脖子,眨眨眼睛,这什么声音啊?怪耳熟的。
而坐她对面的亚历山大表情极其愤怒,将叉子往桌上一放,拍案而起。
林晴天吓一大跳,他是不是不能吃辣?他是不是要打她啊?
亚历山大一手握拳头,疯狂击打自己的另一只手,质问林晴天:“这是你做的?这是你做的?”
林晴天点头,打了自己就不要打我了。
“太美味了!我的妈妈呀!”亚历山大继续捶胸顿足,对油泼面和林晴天发火。
“嗯~”凯特继续发出怪声,深深感动,享受的表情已经上了天堂。
林晴天没想到吃个饭还有表演看,真的好幸福哦,林晴天摇头晃脑,身后长出了小翅膀。
吃到最后,每个人的油泼面都吃得干干净净,亚历山大连拍黄瓜剩下的汤汁也没放过,一口喝掉了。
凯特两眼发亮地看着林晴天,“噢,亲爱的,真的,毫不夸张,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