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esp;第二天上午,pa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黑色商务车。余晨吃着外卖,看着钟天慈和册册哐啷哐啷地往车上搬乐器,嘀咕半天终于叫住pa,试探着问:“酒吧是不是彻底开不下去了?”
&esp;&esp;pa一愣,随即捲起袖子,喘了口气,笑着说:“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酒吧过两天再开,这两天先去排练。”
&esp;&esp;余晨咬着筷子问他:“排什么练?”
&esp;&esp;“我们昨天睡得有点晚,今天早上他没叫我。”
&esp;&esp;pa在余晨身边坐下来,用手在耳边扇风,说:“今天一大早,森林音乐节主办方给我打电话,问我们后天能不能代替蓝沙漠乐队演出。”
&esp;&esp;余晨仍在咬筷子,口齿不清地说话:“他们怎么了?”
&esp;&esp;“出车祸了。昨天晚上贝斯手喝多了,非要和司机抢方向盘,现在车上六个人全进医院了。”pa低头喝光了余晨剩下的豆浆,停下来缓了缓,又说,“主办方说他们没什么大事,但是鼓手脑震盪,需要住院观察几天……你认识他们乐队的人?”
&esp;&esp;余晨用筷子夹起一颗餛飩,说:“我只认识主唱,黄头发,嘴角有疤的那个。”
&esp;&esp;“怎么个认识法?”pa用胳膊肘捅了捅余晨,笑容曖昧,“和他谈过恋爱?”
&esp;&esp;余晨吃下餛飩,说:“不算谈过。”
&esp;&esp;pa挑起一边的眉毛,亮出更深的笑容,问:“没谈过,光睡过?”
&esp;&esp;余晨笑笑,不置一词,继续埋头吃餛飩。pa拍了下他的后背,起身往外走:“你慢慢吃,我去帮他们搬东西。对了,等会儿小抓洗完澡,你让他把头发吹乾再上车。”
&esp;&esp;余晨应了声,又问:“我们要去哪里排练?”
&esp;&esp;“现在还没联系好场地,边走边看吧。”pa转过身,耸耸肩膀,颇洩气的样子。
&esp;&esp;余晨想了想,放下筷子,说:“要不要去中山路看看?我知道那边有一间大学生体育馆,很宽敞,间置很久了。”
&esp;&esp;六年前的一个晚上,余晨从同福路的宝来小区走到中山路28号,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当时墙边有几个大学生,正靠墙站着,抽菸,拍篮球,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天色灰暗,余晨翻墙下来的时候,刚好砸到了一个人身上。那人吓了一跳,扔掉怀里的篮球,条件反射似的去扶余晨,嘴上关切地问:“同学,你没事吧?”
&esp;&esp;余晨甩甩头,在地上站稳后,弯腰捡起了脚边的篮球,说:“我没事,刚才谢谢你。”
&esp;&esp;“不用谢不用谢……”那人一手接过篮球,一手抓着脖子,笑容靦腆,“这么晚了,你一个人来打球?”
&esp;&esp;余晨摇头说:“我是来找厕所的。”他微笑,“但我不认识路,你能带我去一下吗?”
&esp;&esp;男厕所在体育馆二楼的一个转角。路上,那人说他在月城科技大学读大三,每个週末都会和同学来这里打球,还问余晨要不要加个微信。两分鐘后,余晨收到了“supernic”发来的好友申请,头像是一架坠毁在草丛里的飞机。
&esp;&esp;余晨抬起头问他:“你喜欢绿洲?”
&esp;&esp;supernic点点头,把视线从余晨脸上移开了,随即沉默下来。余晨看到他的脸红了。
&esp;&esp;晚上十点,男厕所一个人都没有,地上散落着几根菸头。余晨走进最里面的厕所隔间,蹲了下去,透过门板上的鸟洞给supernic口交。很快,supernic就射在了余晨的嘴里。
&esp;&esp;余晨甩甩手,感觉脚有些麻了,索性就蹲在地上,拽了两隻纸巾擦嘴。他听到supernic的声音从隔壁传来:“是因为我喜欢绿洲吗?”
&esp;&esp;余晨听得一头雾水:“你说什么?”
&esp;&esp;他听到隔壁窸窸窣窣地响了阵,应该是supernic在穿裤子。等到隔壁静下来后,他又听到supernic的声音:“你做这个,是因为我喜欢绿洲吗?”
&esp;&esp;看来是误会了。余晨一笑,老实回答:“不,我不怎么听绿洲。”
&esp;&esp;没想到supernic不依不饶,坚持追问:“那你喜欢听什么?”
&esp;&esp;余晨不知道应不应该和陌生人交换喜好,犹豫片刻,还是说了:“电台司令。”
&esp;&esp;“电台司令也蛮好听的。”supernic说着话,声音是笑的,“所以你今天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esp;&esp;余晨回头把纸巾扔进马桶,按下按钮冲掉了:“不是今天,而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好事。”
&esp;&esp;他说:“我爸昨天死了。”他补充,“后爸。”
&esp;&esp;余晨眨眨眼睛,看到一根手指从面前的洞里伸过来,轻轻抚上了自己的嘴角。他能感觉到那隻手粗糙,有力,年轻,指尖的动作却很温柔。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
&esp;&esp;余晨握起拳头,起身敲了两下门板,问supernic:“我在这里过夜,你要留下来吗?”
&esp;&esp;那天晚上,他和supernic在男厕所的洗手檯前做了一次,又摸着黑在三楼的羽毛球馆里做了一次,中途余晨一直咬着衣服,没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事后,他们都有些体力不支,都躺在了羽毛球馆的地板上,两个人离得很近,呼吸渐渐同步。supernic伸出手给余晨擦汗,样子有些笨拙。他看向余晨,声音温和:“我还会再见到你吗?”
&esp;&esp;“我不知道。”余晨背对着supernic,闭上了眼睛,喃喃道,“你知道月台山吗?听说那里有一座庙,捐点香火就能住。”
&esp;&esp;他话音落下,并没得到任何回答,四下只是很闷,很安静。过了阵,supernic叹了口气,用一隻手臂环住余晨。余晨的背贴上了supernic汗溼的胸膛,一时有些无措,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supernic轻笑了声,从背后吻了吻余晨的耳朵,说:“睡吧,不要着凉了。”
&esp;&esp;那天之后,supernic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余晨再没见过他。
&esp;&esp;不到三年,整间体育馆就歇业了,馆内的卫生没人打扫,运动设施也没人维护,从里到外都破破烂烂的。久而久之,再没有一个人愿意来这里活动。它的结局就和老城区的大多数建筑一样,慢慢被所有人遗忘,被月城遗忘。不过余晨倒是偷偷回来过好几次,和犬潮在这里看星星,听音乐,喝酒,聊天。犬潮总说,中山路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这间体育馆是他退化的眼睛。
&esp;&esp;中午十二点,pa把车停到了中山路附近的停车场。余晨下了车,去帮册册搬架子鼓,却被册册一把推开,呵斥道:“去去去,有贝斯手一个人干体力活就够了,主唱离远一点,别添乱!”
&esp;&esp;小抓背起吉他,跳下车,朝他们吐了吐舌头,笑着看册册:“你怎么又开贝斯手玩笑啊?”
&esp;&esp;册册一拍巴掌,理直气壮道:“贝斯不是公认的乐队食物链最底端吗?你没在网上刷到过贝斯手笑话?”
&esp;&esp;余晨回头看了眼钟天慈。钟天慈揹着贝斯,无奈地耸肩膀,无奈地笑,走过来和册册一起搬架子鼓。册册一挑眉毛,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扭头和小抓说话,得意洋洋的:“看到没?咱们家贝斯手有身高优势,当个力工游刃有馀,哪有什么问题?再说了,现代社会,压迫才是第一生產力!”
&esp;&esp;一听这话,小抓赶忙向余晨比了个眼色,笑得更起劲了:“是,是,咱们家贝斯手可能脾气好,没怨言,但是贝斯手家属还在现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