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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开启新生活谢执带娃日常(第1页)

初冬的姑苏,天高云淡。

两岸碧绿清澈,柳条垂曳,客船沽酒。凉风习习,不再是初夏时节的闷热黏腻,而是属于秋冬的湿冷。

姑苏不似北方,夏时热极,冬季湿冷,那风像是一把刮骨刀,冻得两耳疼,脑中似针戳。

城南旧地乌衣巷,一个半月前新开了一家叫博览阁的书铺。

书铺老板姓鹿名昭,是个儒雅随和的白面书生。

邻里邻居传言此人定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因家道中落才流落姑苏,租下这小小店面,专营书铺生意。

博览阁,如其名。

各种闲杂书籍都有,就连召日小童的亲笔藏书,有钱便能买到。

这家书铺租书价格也公道,穷苦百姓皆租得起,因此生意兴隆,口碑极好。

一个文弱书生操持书铺,自然也有同行滋事或泼皮无赖欺生。

好在她底下还有一个懂得拳脚功夫的弟弟,姓鹿字鸣。长得那叫一个没话说,就是人冷了些,两个无赖想来闹事,被他打得鼻青脸肿,丢出乌衣巷。

有人看不惯他的横行霸道,于是故意添油加醋抹黑鹿鸣,然而素来好脾气的鹿老板听闻,三言两语将对方的话给堵得死死的。

此后,大家都明白了。

鹿老板只是看着随和不爱计较,却是个护短的。

后来,鹿老板又搭上了衙门的线,便再没人敢来招惹是非。

这日清早,冷冬凝霜,霞光映照,书铺前已排起一大批人。

“听闻召日小童又出新篇了,这回写的《石头传》,据说相当精彩,我可是早早就来了,就怕抢不到新书!”

“那你可晚一步了,就你这位置,排到天黑也轮不到你,《石头传》早被人买完了。”

“可惜博览阁每回只出五十本印本,有价无市。”

“鹿老板能弄来五十本就够有本事的了,你还挑什么。”

队伍里七嘴八舌议论着。

书铺里,鹿老板着一袭青衫,乌用带束之,正含笑着与人交谈。

“啪嗒”一声。

粗布麻衫的仆从喘着粗气,将银子放在桌案。

“鹿老板,这是定金十两银,我家小姐想约您府上送书喝茶,还望您赏脸一叙。”

闻言,那人抬起脸朝仆从颔,她生得灵清玉秀,肤色润白,宛如雪地里一块浑然天成的玉,慈眉善目,神仪天姿。

人群中静了一秒,骤然爆出嘲笑声。

“谁人不知鹿老板的规矩,她从不上门送书喝茶。”

“我看这衣着……有点像县衙府上的奴才,莫非是温小姐有意招鹿老板为赘婿。”

仆从一张黝黑的脸瞬间涨红。

还真被他们说对了,他正是县衙府上的奴才。

自打温小姐见过鹿老板一面就情根深种,更是扬言除了她谁也不嫁,县令就这一个掌上明珠,自然只能厚着脸皮请她上门喝茶,实则是想招她入赘。

但这鹿老板太难请,他一连七日,天天请,都请不动这尊大佛。

“抱歉。”鹿老板看了他一眼,不失礼貌地开口,“本店从不送书上门,还请莫要坏了规矩。”

被拒绝已是司空见惯,仆从本是故意当众求见,只盼她能惦念小姐的名声心软答应,不曾想她这般无情,只能垂头丧气地拿回银钱离开。

这鹿老板正是女扮男装,化名鹿昭的沈元昭。

鹿鸣便是秦鸣,如今只是博览阁的伙计,负责收钱和打架。

他一边疏散插队拥挤的人群,一边不时回头观望那人脸色。生怕像上回那样,一个转身,她的病就犯了,然后一头栽倒在地。

沈元昭对上他担忧的眼神,含笑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就在这时,余光瞥见屋檐上盘旋着一只白毛隼,扑打着翅膀,笨拙地找落脚地,围绕着屋顶飞了一圈,它才钻进阁楼。

此白毛隼是秦鸣养的,用于军中传信。送信快,体型小,就是笨了些,时常会迷路。

沈元昭早在半个月前落脚江南,为及时知晓京城动向,便联系了鹿礁和小娥,两人不想暴露行踪,故而每隔半个月捎一次信。

算算时间,今日正好满半个月了。

“你且看着些。”沈元昭偏过头,对秦鸣交代了几句,随后假借身体不适为由上了楼。

取下白毛隼脚上绑着的信,她拨开木塞,打开布条,一目十行垂眸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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