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小黄帮你尝。”
小黄是姜凛家养的胖狗哈士奇,每次看到秦晟都眼睛亮亮地扑进秦晟怀里,用狗头拱他,求摸摸。
而且小黄十分没有自知之明,长得又胖又重,还总是要秦晟抱它。
简恒屿看那条胖狗不爽很久了。
简恒屿摇头:“小黄一条狗哪里尝得出好不好吃?而且我是特意为了哥做的,又不是为了小黄做的。”
秦晟半倚着门,表情有所松动,但是没有直接答应他,不过也没再明确地拒绝他就是了。
简恒屿加大火力:“全世界最最最好的哥哥,求你了帮帮我吧。”他早就已经掌握了给傲娇哥哥顺毛的一百零八招。
秦晟被他的甜言蜜语劝动,勉为其难地答应他:“去餐厅吃。”
简恒屿欢呼:“我就知道哥最好了!”
这段时间秦晟在公司很忙,简恒屿的事业刚起步也同样很忙,两个人见面的时间都变少了。经常是一个还没回来,另一个已经睡了。
不过简恒屿要是先回来,会每天私心地等秦晟一个小时,要是实在等不到就算了。
大概是怀孕的缘故,秦晟的胃口时好时坏,频繁的孕吐折磨得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幸好他和简恒屿这段时间都很忙,简恒屿很少再见到他狼狈的一面。
“秦总,这次的实验很成功!”年轻的科研人员脸上满是兴奋,秦晟另辟蹊径,困扰了他们大半年的难题终于迎刃而解。
起初大家并不赞同秦总的提议,觉得他将一切都推翻重来的想法太极端太狂妄,没想到真的成功了。
谭知远抱着文件夹,滔滔不绝地和秦晟讲解这次实验的结果,满眼仰慕地望着眼前的男人,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成为和秦总一样有魄力有勇气有能力的人。
“秦总,这是我妈寄的特产,特意叮嘱我给您带一份。”谭知远红着脸说,“我们一家一直念着谭总您的恩情。”
“替我谢谢伯母,费心了。”秦晟不客气地收下他送的特产。
秦氏一直有设立资金资助贫困学生,谭知远是秦氏资助的学生之一,他家在贫瘠的偏远乡村,与京市隔着千万重山水,一路走到这里属实不容易。
谭知远的目标一直很明确,大学毕业后进入秦氏工作,报答秦氏的资助之恩。
今年是他在秦氏工作的第三年,也是他在秦晟手底下工作的第三年。
他的上司平日里不苟言笑,总是穿着一身裁剪得体的西装,勾勒出高挑身形,宽肩窄腰,步履行走间自带精英风范。
到了实验室则会换上白大褂,戴上口罩和金丝眼镜,清凌凌地站在那里,像学校里长相俊美品学兼优的高冷学长。
“嗯?”
秦晟疑惑出声,谭知远这才发现自己不小心把幻想中的称呼喊了出来,唰一下直接从脖颈红到了脸颊。
谭知远解释说:“我和秦总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算起来秦总还是我的学长。”
秦晟并未责怪他:“以后在公司不要这么叫。”
谭知远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说:“那,我私底下可以叫您学长吗?”